滁州:通报对定远县盐化工业园环境保护问题问责情况
2016年6月27日,安徽省环保厅下发督办函,对定远盐化工业园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等问题挂牌督办。2017年4月23日,省环保厅致函滁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的,逐项问责。经调查核实后,确认系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造成园区规划环评申报排污水体功能定位与事实不符、污水处理厂环评规划执行不到位、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推进挂牌督办案件摘牌工作不力。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挂牌督办问题涉及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责令定远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给予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县环保局通报批评;
定远盐化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戚建华同志、县环保局局长张仁清同志对园区挂牌督办问责事项履职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决定对其予以诫勉;
定远盐化工业园分管环评和规建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邓学斌、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王德兵,对挂牌督办问责事项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定远盐化工业园安环分局局长杨权、规建局局长童松,对挂牌督办问责事项应负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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