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第2次会议
6月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玉平主持召开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统战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东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正玲、谭中元、范继贤出席会议。
会议专题听取了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讨论通过了《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共完成对11个市直单位、5个群团组织共1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发现了一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监督职责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同时,还对一乡镇党委进行“机动式”巡察,释放了“哪里反映强烈,哪里问题突出就到哪里巡察”的强烈信号。
李玉平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归纳总结本轮巡察情况,找出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严肃认真的做好巡察反馈。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移交问题线索,重视巡察成果运用,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巡察震慑遏制治本功能,营造滁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张东明强调,本轮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政治体检”,组织部门要做好巡察成果的吸收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要针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综合报告,并将其归入组织部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上一篇:滁州:巡察移交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通报(十二)[ 05-09 ] 下一篇:滁州巡察移交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通报(十三)[ 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