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临时党支部 管理不临时
“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既是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审查调查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结合党史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将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成效的内生动力!”
“我们要依规执纪,依法监察,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在场党员干部庄严承诺。3月16日,滁州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3·01”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成立,党支部全体成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一直以来,滁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临时党支部建设,坚持把临时党支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加强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留置任务的审查调查组、执行驻点巡察任务的巡察组,必须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临时支委会,审查调查组或巡察组组长兼任支部书记。《办法》印发以来,先后成立23个临时党支部,为7个案件办理和4次巡察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党建保障。
“审查调查工作周期长,抽调人员多,管理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必须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以此凝聚力量,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临时党支部书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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