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巡纪联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市文联原主席、党组书记路某和市残联原理事长、党组书记窦某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立即介入调查,及时查实了此2人违规违纪事实,并给予纪律处分。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的首次联动,就取得了重点突破、有力震慑的良好效果。”滁州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
六届滁州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市积极构建“巡前精准施策、巡中及时沟通、巡后成果共享”的监督体系,全力打通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壁垒”,有效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案件的查办率。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办理的问题线索中,60%以上源于巡察移交。
制定《滁州市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四项机制》,包含日常工作协作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协作保障机制。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名单,函请市纪委监委机关提供日常监督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和信访举报等方面有关情况,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专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在时限内按程序反馈给巡察办,为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供靶向。巡察期间发现复杂或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力量支持。在审查调查时,纪检监察室可根据需要向巡察组了解已巡单位相关问题情况,共同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核实。本届党委以来,共遴选120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工作,将巡察监督力量和纪委监委监督力量贯通融合,有效提高监督水平。
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十届省委巡视和六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成立督促检查组,对各级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集中会诊,发现问题、综合研判、分类处理,做到巡察、执纪、派驻协同配合,着力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2020年以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紧扣脱贫攻坚“四个落实”要求,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组组成的4个督导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12家单位脱贫攻坚任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滁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