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提醒单”“明白卡”+“后评估” 强化对巡察人员的日常监督
“作为被巡察对象,这两张‘提醒单’‘明白卡’内容太清晰了,让我们被巡察单位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帮助我们更好的配合巡察组工作。”这是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巡察“提醒单”“明白卡”后的感慨。
“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纪律作风监督,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组员发放巡察工作保障事项“提醒单”和十个不准“明白卡”。“提醒单”明确,被巡察单位仅可以提供电脑、打印复印设备、耗材等办公用品,不得提供任何与巡察工作无关的生活物品,不得宴请巡察组人员或陪餐等,明纪律、强要求。“明白卡”明确,巡察人员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交办或请托与巡察无关事项、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等“十个不准”,明底线、画红线。同时,要求组长主动扛起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巡察人员坚持严管厚爱,多点“婆婆嘴”,多念“紧箍咒”,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不担当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及时提醒纠正,对不能胜任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
该市还建立了《市委巡察组作风建设后评估制度》,每轮巡察反馈后,由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组成评估组,深入被巡察单位,采取个别谈话、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听取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干部工作作风、遵守纪律情况的意见,对巡察组纪律作风进行全面评估,不断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考验。
据悉,2021年以来,该市向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组员发放“提醒单”和“明白卡”100余份,先后到天长市、明光市、凤阳县、全椒县、南谯区等5个地区14个乡镇开展巡察组作风后评估,进一步督促巡察组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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