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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6天追回20年租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9 08:07
 

“钱收到了,这个钱我们整整等了20年,太感谢巡察组了!”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居民王大妈对回访检查组工作人员说。

去年以来,滁州市围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惠民政策落地等开展提级交叉直巡,由市委4个巡察组负责,以“大组带小组”的方式,对全市111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巡察。当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小组来到王大妈所在村走访时,她就始终跟在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后面。

“大妈,我们是市委巡察组,您一直跟着我们,有什么事要反映?”

“这是我的反映材料,你们一定要帮我们解决这件事啊!我代表51户组民先谢谢了。”听到巡察组同志的询问,她赶忙从怀中取出厚厚的一摞材料。

原来,大妈是该村村民组组长,2001年、2003年和2011年,原村民组组长蔡某未经村民同意,擅自以村民组名义将3处集体山场承包给他人,合同期限均为30年,但村民至今未分得一分钱租金。

2014年,51户组民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3份承包合同无效,被告人应将山场返还给村民组。但是被告人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推辞拖延。

巡察组随即成立临时行动组,兵分三路,一路入户走访调研、搜集信息、制订解决方案,一路约谈被告人和当时的承办人,一路组织镇党委、原告、被告三方商谈调解,督促履行法院判决。白天进村入户走访,开展个别谈话,晚上会商讨论解决问题对策。

经过6天不懈努力,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该村党支部书记余某,伙同原村民组组长蔡某将山场以承包的名义低价出租给关系人。作为实际受益人,余某始终不愿意将山场归还给村集体,即使法院判决后,仍我行我素、置若罔闻。

情况查明后,巡察组下发通知书,要求镇党委督促村党支部整改。最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3份《村民组林地纠纷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支付了占用山场20年的土地租金。余某和蔡某也都受到相应处理。(本报记者 陈多润 通讯员 崔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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