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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交办督查”机制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3 10:28
 

“针对交办我局的二级机构资产管理不严问题,局党组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制管控,提前完成了欠缴租金收缴工作。”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向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介绍了该局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不够到位等情况,滁州市委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整改责任督促,建立巡察整改“交办+督查”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推深巡察整改实效。

以“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六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对整改时限到期后仍未整改完成的62个问题进行再梳理,形成问题整改负面清单,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以“交办”压实整改责任。加大对反馈问题整改事项的跟踪督办,根据整改负面清单,对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交办函的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再次提醒,同时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交办任务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再次交办提醒,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真见效、见实效。今年以来,共送达巡察整改“交办函”51份。

以“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对照负面清单、问题交办函,市委巡察机构联合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六届市委巡察反馈尚未完成整改的1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现场查访等方式,对未完成整改问题逐项督促检查,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督查不结束,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巡察成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重新交办的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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