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信息公开>> 巡视巡察>> 巡察工作>> 巡察反馈>>正文内容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凤阳县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9 08: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滁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六组对凤阳县涉粮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19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凤阳县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维刚提出整改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六组组长孙启勇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邱荆枫作了表态发言。

李维刚在讲话中强调,凤阳县委县政府、涉粮主管监管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紧盯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充分运用成果,确保专项巡察取得实效;三是要全力抓好巡察整改,推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孙启勇指出,凤阳县委县政府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加强粮库监管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履行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严格、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等。

孙启勇强调,凤阳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学习,增强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认识,提高对涉粮企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防范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邱荆枫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全面整改,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巡察组其他有关同志,县发改委领导班子全体人员,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涉粮股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2015 中共滁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滁州市监察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7011617号

地址:龙蟠大道 邮编:239000 传真:(0550)3053571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