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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5 15: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8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领导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具体明确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

1.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高班子成员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修订完善《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任务进行量化。三是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残联实际,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学习内容。

2.政治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任务进行量化。二是党组成员结合残疾人工作开展调研,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工作报告。三篇调研报告分别以残联改革主题,围绕残联改革对于我市残联组织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残疾人就业工作为主题,形成了以残疾人就业政策形势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调研报告;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主题,对当前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3.学习教育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二是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材料严格落实党组(支部)书记牵头起草、共同审议把关等要求。三是深入挖掘党建活动品牌内涵,“残联微讲堂”作为市直党建工作法进行推广。四是打造星级党员活动阵地,市残联党员活动室被评为“四星级党员活动阵地”。

4.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力度,编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手册发放给每一名党员,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成效。二是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调研,深入一线抓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围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运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工作资料,为今后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重度残疾人因行动不便无法前往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问题,建立了“上门评残”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评残医生上门评残;针对在外地的残疾人办理、更换残疾人证不方便的问题,完善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机制。

5.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编制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提高下拨资金时效。二是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对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进行调度,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三是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6.残疾人辅助器具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消化库存辅具。针对库存相关辅具已经全部发放完毕。二是加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提高辅具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7.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及时调整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力量,加强了领导。三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8.网络阵地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稿件发布严格实行“三审制”。二是将网站、微信公众号统一调整为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专岗。

(二)防范化解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方面

9.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各部室、直属机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10.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带头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力戒“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落实到位。三是扎实开展了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整改,对减文控会、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

11.党组会议制度制定有缺陷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二是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大额资金支出的批准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和市管处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等最新文件,制定印发了《市残联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

13.招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账目进行全面自查。二是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六条”,学习了市财政局、市管处关于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对部分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分析。三是根据市财政局和市管处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等最新文件,制定了《市残联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接待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提高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14.招投标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招投标法》《滁州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修订完善<滁州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二是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高效,档案台账健全完善。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方面整改情况

15.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修订完善了《中共滁州市残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加强档案台账管理。高标准建立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的“四个清单”,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三是针对反馈意见提出民主生活会“四个清单”等不完善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补充。

16.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切实提高对开好高质量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滁州市残联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对组织生活会的总体要求、会前准备、会期工作和会后整改等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

17.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中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18.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进行再学习,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指导。2021年市残联党支部换届工作规范有序,圆满完成。

19.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带头认真学习党务知识,提升党务工作能力,规范党务工作流程。二是立行立改,在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有关规定落实,真正做到规定环节不漏项、规定动作不走样。

20.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二是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吃透文件精神。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均进行了自我批评,对相关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逐个落实到位。

21.党组会执行回避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掌握党组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回避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等议事过程中需要回避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均进行了自我批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落实到位。

22.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上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以正式函件形式进行。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均进行了自我批评,对相关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3.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交办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利用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领会精神要义,指导整改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中共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执行理事会议事规则》《市残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残联党支部学习制度》《中共滁州市残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滁州市残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巡察反馈的边改边犯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市残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努力推动我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滁州建设贡献残联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进行反映,联系方式:0550—3110633;邮政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75号;电子邮箱:scl3114050@163.com。

中共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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