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6日至4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整改工作
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快速进入整改状态。一是党组书记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8月31日下午巡察反馈后,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立即召集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强调要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并细化问题,提出责任、任务的初步分解建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督办。三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印发“1+2”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党组书记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动员讲话,提出四方面整改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市供销社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融入”重要要求,学习市委书记在研究部署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聚焦反馈的3个方面15个小类29个问题,制定“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具体责任人,一套整改措施”的“五个一”责任分解,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开展专项治理,纵深拓展整改领域。市供销社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主动加压,力争将问题查准查全查透,紧密结合供销社实际,在集中整改期同期开展两项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市供销社党组于9月10日印发《市供销社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机关作风问题,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在内机关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低、怕、慢、浮”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9月30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均制定了个人整改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1月10日前完成个人整改情况报告。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为市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二是开展社有资产管理“清家底、查问题、抓整改”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排查市社机关及社属企业资产6个地块,摸清了家底,梳理出资产管理方面问题4个,有针对性采取5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治理社有资产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社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印发《中共滁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滁供党组〔2021〕12号)。明确巡察整改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责任分解表,将每一个整改问题都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29个问题制定了81项整改措施。二是适时检查调度整改情况。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巡察整改进度情况,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党组书记亲自对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召开3次党组书记协调推进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协同跟进,现场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具体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市供销社党组对照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扎实推进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1次整改动员会、4次党组整改专题会、4次整改工作调度会、3次党组书记协调推进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理想
(1)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整改情况:一是在10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克服不良文风 积极倡导优良文风》等文章,提高党员干部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由单位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教育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杜绝心得体会抄袭等行为。
(2)学以致用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党组会议题收集工作的通知》,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全国总社、省社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作为党组会重要议题,自4月份巡察以来,召开多次党组会,研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二是结合市社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先后制定《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省供销社“十四五”规划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方案》《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三是要求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对上级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应作为党组会议议题,及时上报研究。10月12日市供销社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市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决定先期选择天长市、定远县、凤阳县开展试点。
2.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尚有弱项
(3)创新发展缺乏实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信用合作,扎实推动全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借鉴黄山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信用合作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谋划社企分开,2021年10月15日下发通知,对市社总公司聘用人员分工作出调整,承担企业工作职能。三是加强企业人员管理,2021年4月25日召开市社党组会,研究并通过《滁州市供销社2020年度总公司聘用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综合改革整体联动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总结评估工作安排。各县社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二是根据已上报的评估报告,由3名领导牵头,于10月底至11月初,分组对七个县市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情况开展调研。三是11月16日组织七个县市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召开座谈会,总结综合改革成功经验并分析不足,围绕下一步如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行讨论。
3.兑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滞后
(5)兑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3月31日责令农资公司退还承租户3个月房租。二是9月22日下发通知对市社总公司、市棉麻公司、市农资公司、乌衣食品厂2020年疫情期间社属企业退租情况开展自查,均已按政策规定执行到位。三是汲取教训,今后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承担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以及《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二是全年开展意识形态督查工作2次,通报责任制落实情况2次。三是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把关,11月26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均涉及意识形态内容。
5.迈向新征程干部精气神不佳
(7)迈向新征程干部精气神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完成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二是机关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制定个人整改清单,排查问题53个,制定整改措施64条,按照方案要求撰写个人整改情况报告。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干部精气神,市社党组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并结合实际情况,从工作大局出发,在年初对个别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取得明显效果,机关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正能量逐渐充盈。
(二)党组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不够坚决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
(8)谋划部署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二是党组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如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内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情况和相关制度修订等均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三是修订了《市供销社机关科室廉政考评方案》,细化量化考评内容。
(9)“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中共滁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集中整改期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统一记录格式,并做好记录。
(10)从严管党治党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一是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在4月份已收回违规报销费用。
7.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1)监督手段创新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与供销社监事会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社有资产管理“清家底、查问题、抓整改”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聚焦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多次到市供销社了解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与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人员谈话了解整改进度、存在困难及需要纪检组沟通协调的事宜。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检查整改台账及支撑材料,现场就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反馈。三是开展联合约谈。与市供销社共同对相关“新网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县供销社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指出项目存在问题,对项目责任人提出批评,责成认真整改,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12)督促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巡察整改有缺项”具体问题下发市供销社,督促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二是与供销社监事会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推动市供销社加强作风建设。
(13)同级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被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学习《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精准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奠定基础。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与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逐一谈话,了解个人思想状况、工作履职情况等,了解单位政治生态、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等情况。多次与机关部分科长交流谈心,严肃指出问题,责令认真反思,深刻检讨,立行立改。广泛征求了对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同级监督。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党组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
8.“新网工程”项目重于“扶”、疏于“管”
(14)部分扶持项目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6日印发《关于全面摸排“新网工程”资金扶持项目经营情况的通知》,督促3个县市区供销社对6家停止经营企业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并于10月10日前出具书面报告。二是举一反三,摸排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项目经营情况,填报扶持项目经营情况表,以加强前期研判,提高扶持项目质量。
(15)社有股权收益未主张
整改情况:一是与相关入股单位对接,了解其经营状况,并主张认缴入股以来的权益,该单位就未进行股东分红情况出具情况说明。二是11月22日,经市社党组会研究通过,修改完善《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投资合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效能。
(16)运行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2020年度项目督查情况,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于10月25日约谈相关县社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责任人,指出项目单位存在的账务问题,并要求县社加强对项目主体申报资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相关县社立即组织整改,明确项目单位责任,要求从资金入账到财务支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杜绝出现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况。二是10月12日召开市社党组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2020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要求“将查验项目申报单位的财务健全情况作为‘新网工程’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从源头把关,解决项目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17)监督跟踪问效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对监事会本年度专项资金督查报告进行研究,提出4条具体意见,包括今后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应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两个县市区供销社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在10月25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对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县级社进行约谈。
9.履行社有资产管控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8)部分资产租赁未“阳光”操作,存在收益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已对相关承租人2021年转租收益价差予以收缴。二是已对市供销社所属出租房全面排查,防范乱转租行为。三是对租赁合同到期资产,一律公开招租,原则上不再以协议方式续租。四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今后承租人若需转租,须经市社研究同意,同时在租赁合同里增加“如自行转租,则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内容。
(19)部分社有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三处原闲置房产已于2021年4月21日公开拍租成功。二是针对合同即将到期资产,加大宣传力争减少社有资产闲置,截至2021年11月30日,到期资产全部拍出,现无资产闲置现象。
(20)房屋安全有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问题涉及出租房屋开展安全检查并予以维修。二是举一反三,对社属出租房屋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市社与承租户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结合安全检查加以督促。
(21)社有资产台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实施方案,完成清家底、查问题、抓整改各阶段工作,完成专项治理自查报告,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二是健全了社有资产台账。三是完成对租赁合同的编号管理。四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出台《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10.公务接待不规范
(2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10月20日,由相关人员退还接待超标费用。二是2021年3月30日,制定《市供销社电话记录本》,规范来电记录,报市社领导审批审定。三是自巡察“回头看”以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包括招商引资接待在内,所有公务接待均需凭函接待。四是2021年11月22日,党组会研究修订《市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接待程序、范围和标准,杜绝超标接待现象。
11.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23)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从2021年8月起,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由理事会副主任分管财务审批。二是完善支付凭证附件,今后公司人员工资薪金等费用采取转账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使用。三是总公司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滁州市供销社总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弱项方面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在整改专题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立行立改,在8月11日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上开展相互批评,批评不留情面,态度认真负责。三是11月2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组成员相互坦诚指出存在的问题缺点,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13.部分重要岗位人员使用不当
(25)部分重要岗位人员使用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机关在编在职人员领取、登记、管理涉密文件,下发通知,明确了机关公文收发有关事项。二是2021年4月22日印发《关于规范市供销社公文发文字号的通知》,加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4.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26)选人用人无长远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22日,研究通过《市供销社选人用人工作三年规划》。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对符合条件的科级及以下干部积极培养使用。
(27)研究使用干部欠缺严肃性
整改情况:一是引以为戒,不临时动议干部。二是10月15日,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在上半年提拔一名科级干部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均上党组会研究。四是干部任职公示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五是动议提拔干部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函征求意见。
(28)档案管理未予充分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来的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干部考察材料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将零散材料整理装卷,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归档。二是管理人事档案的2名具体人,其档案交市社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负责管理。
15.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29)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整改全过程,明确提出整改要求,适时检查调度整改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主持召开党组书记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3次,党组整改专题会议4次,拟定两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把关,逐一对账销号。二是在集中整改期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行动方案,排查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三是根据已修订的《关于调整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党组成员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供销社综合改革,撰写调研报告。四是经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市供销社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从严要求,把考勤与机关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五是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已规范发文登记和来电记录,非涉密公文均使用OA办公系统阅批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社,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一)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在深学笃信笃行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从中找寻精神坐标、汲取科学智慧,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性质定位的科学阐释,深刻领会把握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深刻领会把握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使命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期间,市供销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类似问题,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提高,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精心谋划,持续推进。对于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剖析根源,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防止巡察反馈问题的反复、反弹。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了《市供销社机关科室廉政考评方案》、《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8项涉及巡察整改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相关内容。
(三)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社
3个月集中整改后,市供销社党组将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把整改工作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社相结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六项纪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立足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市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加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19971;邮政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市供销社;电子邮箱:0550coop@163.com。
中共滁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