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规范基层涉案财物管理
日前,安徽省天长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发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理程序不规范。有的基层单位制度意识、程序意识不强,执行涉案财物管理程序不严格,个别单位在案件调查阶段就将涉案财物收缴,导致后续处理结果与初核、调查认定的事实不尽一致,造成工作被动。二是保管工作不精细。有的单位存在重存轻管、只存不管现象,没有在建账设卡环节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三是管理手续不完备。一些单位涉案财物管理存在一扣了之、一交了之现象,未按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事后集中补办,造成管理无序。四是部门间衔接不畅。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涉及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如果缺少牵头负责部门和行之有效的管控机制,很容易造成涉案财物在暂扣、封存、移交、收缴、退赔等过程中出现衔接不畅的问题。
对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压实管理责任。完善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办公室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坚持每案一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向纪委常委会汇报,并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案件质量考核体系,作为案件质量检查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评判和考核。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涉案财物入库、保管、处置三个“关口”,建立由纪检监察室实施暂扣、办公室负责保管、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核、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监督的“四分离”管理模式,做到一案一档、账明物清。研发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围绕涉案财物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风险点,通过实物拍照、条码管理、线上操作方式,实现财物从进到出有登记、有编号、有影像、有去向,增强涉案财物流转规范性。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定期对涉案财物的存放情况、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压紧压实涉事部门管理责任。(宣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