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双联动两清单”靶向提升指导督导整改质效
“根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是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作为‘一把手’,如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到位,主体责任也就打了一半折扣,必须积极主动履职,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巡察队伍。”省委第三巡视指导督导组组长同市委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时表示。
省委巡视指导督导情况反馈以来,滁州市推行“双联动两清单”工作法,把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贯彻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重要抓手,全盘接受、全程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点面联动。滁州市委以落实反馈意见整改为“突破点”,拧紧市委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巡察机构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落实责任等四级责任链条,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在整改中,对共性问题实行专项整改、靶向治疗,对具体问题建立“双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报”机制,对重点、难点任务进行联审会商、验收评估、专项督办。
双向联动。整改期间,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双向联动,就指导督导整改问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强化整改针对性和精准性。整改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研究部署,定期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会商,加快整改进度。如针对“巡察机构有待加强”问题,市委拟为市委巡察办增加行政编制3个,同时,筹备建立滁州市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充实信息化建设力量。
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市县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问题清单,细化责任、明确任务,从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五个方面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联动整改。指导督导反馈以来,市委巡察办针对指导督导指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10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19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建立健全制度21项,已有13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推行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清单。各县(市、区)委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对标对表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对照检查。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职责,建立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清单,严格执行有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到位一直留号,推动各责任主体从解决个别问题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省委巡视指导督导组对我市市县巡察工作开展全流程指导督导,点对点剖析问题、面对面传授经验、手把手培训技能,指导工作规范、传授工作经验、总结有益做法,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及时、有力的指导和帮助,有力提高了我市巡察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滁州市委巡察办主任徐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