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以案为介推动“三不腐”有效贯通起来
“教训是惨痛的,代价是沉重的,希望广大村书记们以本案为鉴,时刻警醒自己知畏知止、慎言慎行。”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水口镇油坊村原“一把手”陈某某职务犯罪一案,这是公诉人现场以案示警的一个场景。
陈某某案件是来安县纪委监委去年下半年查办的村级“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为强化震慑和教育,县纪委监委组织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违纪问题易发的61个村“一把手”旁听庭审,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旁听一次庭审,胜开十次会议。很震撼,也很可惜。我会深刻吸取教训,时刻提醒自己牢牢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界线和底线。”参加旁听庭审的新安镇七里社区“一把手”朱大勇深受触动。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是来安县纪委监委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常态化举措之一。202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04件,处分90人次。案结不是事了,县纪委监委以查办的案件为介,在推进不敢腐的同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制定《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一案二书三改”机制,从典型案件中梳理分析违纪违法特点和原因,查找监管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改进作风、改进管理、改进制度。还在“扩”字上做文章,督促派驻机构及时跟进以案促改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列出共性问题清单,发给综合监督单位照单体检,推动以案促治。先后向执法司法等领域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督促查纠问题114个,完善制度107项。
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对于普通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县纪委监委督促发案单位开展“纪在身边”活动,通过通报案情、纪法解读、学习研讨等,警示其他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期间,引导留置对象撰写《忏悔书》《警示忠告书》《警示家书》,拍摄移送前采访视频等,建好文字、视频“资料库”;审查调查结束后,指导发案单位开好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剖析案件特点、宣读“三书”、参加庭审教育、对照检视等,推动以案为鉴。截至目前,督促24个单位开展“纪在身边”活动,指导水口镇等4个乡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在惩治这一手始终不松不软的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前移关口、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构建清廉社会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