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纪巡审联动” 提升监督质效
“我们要加强成果共享,及时对接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提前与市委巡察办等部门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个人经济、信访举报等方面信息和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这是天长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和巡察部门统筹衔接、协作配合的一个缩影,切实增强了监督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推动四项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融合,提升监督质效。
近年来,天长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单位的沟通,积极探索建立纪委监委与巡察、审计工作贯通协调机制,努力构建纪巡审联动监督新格局,充分发挥纪律、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相结合的优势,凝聚监督合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审计部门在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时,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一致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联系起来,把监督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上,放在预警风险、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上,放在系统施治、综合治理上。
据悉,该市巡察办除将年度被巡察单位告之审计机关外,还将巡察发现属于纪律检查、审计职责的事项提供给相关单位,提请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核查。同时,巡察办在制定年度巡察计划时,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作为重要参考,部分审计对象纳入年度巡察计划,必要时开展联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2021年以来,该市审计局共安排15人次参加市委巡察工作,提供作为巡察参考的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80余篇,提请巡察办关注重要的“问题源”近20件,使巡察工作能够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力度和精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巡察办也将审计发现的相关重要问题纳入巡察内容,为审计提供已巡察过的被审计单位巡察报告等巡察结果10余件。巡察已推动落实审计难以整改的问题5起,实现政治巡察与依法审计“无缝衔接”。
“近年来,我们已形成纪律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纪巡审联动,实现监督力量相互支撑、工作相互补位、问题相互印证、结果互相运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达到了“1+1+1>3”的监督效果,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天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