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监督保障困难群众“保命钱”用在刀刃上
“大爷,您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有没有按时发放到位?申领补贴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怎么样?”近日,凤阳县纪委监委采取“现场核查+电话抽查”的方式,进行上门走访和电话回访,重点了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仔细询问村民补贴资金领取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活命钱。为了确保困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凤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困难和特殊群体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
救助资金是否使用规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督促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全面清理核查的方案》,要求对2022年低保等困难对象启动复审排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断强化兜底保障。去年共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3096人、特困对象280人;新增低保517户1017人、特困供养75人。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该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压舱石”和“稳定器”的功能作用,精准落实提标及分类施保政策,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及落实提标,确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重残等对象全部享受社会救助政策。此外对遭遇暂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行“遇困即扶、应救尽救”。据统计,去年该县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0460.75万元,特困供养金3643.26万元;累计监督实施临时救助1527人次,发放资金368.90万元,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76万元。
如何发挥资金效益,加大后期资金使用监管尤为重要。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派驻监督相贯通,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找薄弱环节,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闭环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推动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组建专班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社会救助资金检查,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政策,规范使用资金,对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社会救助资金现象,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继续织密织牢救助保障政策监督网,督促责任单位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水平,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