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坚持有形有力有效相统一 促重复举报治理提质增效
今年1至9月,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同比分别下降34.5%、17.5%、21.1%,重复举报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坚持以“有形”为切入点,全面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既严守职责边界,又精准剥离跟踪督促业务外信访问题化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做到领导带头、以下看上,对筛选出的重复、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经市纪委书记签发,由信访室分别向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领导、主管部门制发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意见书或建议书,明确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包案领导。今年以来,市、县纪委监委共发出意见书、建议书64件,已办结40件,其中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
坚持以“有力”为关键点,注重完善机制确保质效。既强化过程监管,又确保质量过硬,做到时效性和质效性相统一。制定《市纪委监委重点信访举报件督办调度暂行办法》,对重点信访举报件,严格执行1个月协管领导督办、2个月分管领导调度、主要领导视情约谈提醒的分层分类督办调度机制。通过编发《工作提醒函》《工作督办函》《信访情况专报》,采取“日跟踪、周对账、月调度”等方式督办。2023年以来,共编发提醒函16件、督办函2件,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推进。
坚持以“有效”为落脚点,实现案结事了标本兼治。既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又凸显信访举报服务群众“连心桥”优势,做到在正风肃纪中提升群众满意度、在矛盾化解中提升群众幸福感。2021年10月,群众再次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某党总支原书记陈某某贪污、受贿相关问题,接市纪委交办后,来安县纪委监委组织专班提级办理。最终此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信访人对此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在工作中,滁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通过工作监督、专项检查、案件回访等方式,对重复举报件进行联审把关,做到办理不到位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反馈不到位不放过、案结事未了不放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坚持久久为功,坚持常态化开展,确保推深做实重复举报治理。”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