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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8 17:4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滁州市民政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民政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先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相关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认真分析研究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确定反馈意见整改分工及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任务。认真反思在新思想凝心聚魄、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基赋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适时召开党组会,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落实进度的汇报,确保高质高效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化整改,查找不足。

(四)实化整改成效。通过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党组班子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水平,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有力促进了滁州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今年来,滁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推进“区块链+民政”特色领域创新应用国家试点(全国8家),成功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工作获得省级督查激励,连续7年在全省民政综合评估中荣获优秀,获批2023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新思想凝心聚魄未下深功,守正创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不够充沛

1. 学思践悟欠深入。

(1)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够聚焦。

整改情况:结合民政工作,科学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进行补学,深入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整改情况: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民政工作,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对研讨交流材料严格把关,端正干部学习态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主题教育学习督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各支部建立完善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4)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赴苏州、无锡等长三角地区学习养老工作先进理念和工作方法,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用紧密结合。

2.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议事规则修订不及时。

整改情况: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中共滁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机构加强学习,严格执行。

(6)主动应变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市救助站制定内部控制手册,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招聘程序,编外人员聘用坚持实施事前报批、事中公开、事后报备的原则。

(7)全局性观念不够强。

整改情况:从全市民政出发,加强与上下级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大局意识和主动性,为政府分忧。提高对工作的认识和办事的合理性,紧密贴合形势政策和民政工作实际,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建立局党组书记述职述廉制度,按照市委要求报告履职情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3.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坚定。

(9)聚焦“民政爱民”用心不细。

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适老化改造对象审核,落实第三方验收机制,加强抽查评估。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价,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监督管理。加强购买社会化服务监管,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严格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0)推动“民政为民”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加大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召开滁州市殡葬管理服务能力规范提升工作约谈会,要求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1)开展“服务为民”用情不满。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龙池、大柳社区等养老服务站完善相关设施,制定养老服务活动计划,每周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切实发挥站点为老年人服务作用。加大公益性公墓的服务供给,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同时开工建设城市公益性骨灰堂一座,严格执行公益性公墓政府定价。

(12)实施“民之所盼”用功不深。

整改情况: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印发《滁州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滁民〔2022〕5号),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召开滁州市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情况推进会、全市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暨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推进会,开展培训,提升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率和服务水平。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3)执行“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民政干部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工作。

(14)落实“七个纳入”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将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机制,对2019-2021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缺补漏,领导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相关材料,把当年意识形态工作重新纳入材料中。

(15)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网络言行,提高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召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纳入工作汇报内容。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在政府网站设置“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入口”,明确举报方法和联系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举报非法社会活动线索。

(二)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未动真格,踔厉奋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合力不够强劲

1. 主体责任未压实。

(16)主动履职有差距。

整改情况: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自觉做到拒腐防变。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将民政业务与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的排查,完善防范举措。完善廉政风险点清单,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推进。

(18)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的干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干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和评价,开展违规行为查处通报,在支部等会议上开展自我批评。

2. 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

(19)融入业务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滁州市民政局内控手册》及5个二级机构内控手册,内容涉及风险评估控制和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合同管理等方方面面,并监督执行到位。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督促认真开展信息比对和摸底核查。

(20)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问效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紧盯财务资金管理使用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3.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21)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公务接待审核,确保附件齐全,规范有序。印制《出、入库登记表》建立物资管理台账,严把审核、审批关。

(22)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规矩意识,对差旅费报销标准再学习。严把审核、审批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市福彩中心、市火化殡仪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定期对各二级机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核,避免此类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发生。

(24)社会组织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每年对社会组织监督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加大对市慈善协会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对市慈善协会报销账目进行检查。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市慈善协会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加大财务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4. 重大资金资产监管缺位。

(25)专项经费执行率偏低。

整改情况:严格重大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经费执行率。加强提前谋划,主动对接,确保各项资金要及时按进度支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督促调度,做到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执行到位。

(26)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频现。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对年度预算项目的科学编制,协调项目预算资金足额保障,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资金使用。

(27)盘活国有资产增值收益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金处置管理条例》《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国有资产保护意识。

5. 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突出。

(28)限额以下采购无刚性制度约束。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印发《滁州市民政局内控手册(试行版)》,明确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29)工程项目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提高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加大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大对二级机构监管,重点关注自行采购预算和计划的合理性、采购过程的决策合规性、采购方式的合法性、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0)收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公开公示各项服务费用价目表,明确服务内容,公平自愿选择,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31)大额资金调度擅自决定。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单位管理规定,制定印发《滁州市公墓管理处内控手册(试行版)》,明确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32)物资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完善《市福利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编入内控制度,定人定岗,明确出入库负责人,明确两人以上申领制度,严格履行物资入库、申领、出库手续,并规范台账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33)私设公用就餐卡。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工作餐券使用登记制度,制订《市民政局工作餐登记表》,注销公用就餐卡,工作餐券的使用均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领取餐券。

6.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34)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未执行。

整改情况:制定《滁州市民政局内控手册(试行版)》,制订《出、入库登记表》,对办公室采购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物资器材进行登记,严格出入库管理。

(35)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到的现金立即交财政专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业务费用,杜绝任何坐支现金现象的发生。制定《滁州市火化殡仪馆现金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确保押金的管理符合规范。

(3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清理往来长期挂账。向长期挂账欠款三家市财政预算单位发催款函,依法依规处理欠款。加强对财务人员会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基赋能未用实招,勇毅前行彰显党建引领的优势不够凸显

1. 指导基层党建不够有力。

(37)机关党委对党员评先评优把关不够严。

整改情况:取消该名党员优秀党员资格。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把评先评优关。

(38)支部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支部联系点制度,定期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到党支部上党课。在季度的党建检查中,督促二级机构及支部主动与班子成员联系,按时上党课,要求全面记录会议内容。

(39)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将借用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并举一反三,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借调人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参加支部活动等进行自查,建立整改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0)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红红脸、碰碰硬、出出汗、排排毒,将日常业务与干部思想同时抓,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带好干部队伍。加强对民主生活领导、指导,制定科学的工作制度,严格材料审核关,把民主生活的要求落实到位,保证会议质量。

(41)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领导班子成员未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其要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

3. 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

(42)干部队伍谋划培养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力度,制定《关于建立滁州市民政局科级后备干部库的工作方案》,对局系统科级干部以及年轻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公平选拔,建立科级干部后备人才库,组织4名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

(4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领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滁组通字〔2021〕23 号)。

(4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档案管理,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相关材料已补,认定已确认。开展文书档案自查,制定档案管理办法。

4. 履行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45)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与财政局对接协调,立足保人员福利、保单位运转,进一步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缩小经费缺口。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对年度预算项目的合理编制,协调项目预算资金足额保障,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抓落实。

(46)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对业务科室在资金使用项目上的指导,及时督促科室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要求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长三角一体化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20182;邮政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5号5楼508;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_mzjbgs@163.com。

中共滁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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