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小小“提醒卡”拧紧纪律行为“紧箍咒”
“严禁接受被监督单位、巡察单位、涉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的吃请、钱物或者其他利益输送……”近日,明光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收到了一份特殊定制的“礼物”──行为规范“提醒卡”。卡片轻薄小巧,便于随身携带,提醒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
明光市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廉洁风险点,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个严禁”》,明确与被监督单位、巡察单位、审查调查对象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并制作成“小卡片”,发放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醒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洁关”。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摒弃特权思想、特权行为,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增强身份意识、规矩意识,维护和展现良好形象。
“行为规范‘提醒卡’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交中划出了红线、提出了硬性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我要认真对照,加强自我约束,守牢纪律和规矩‘底线’,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明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戴恒鹏在收到行为规范“提醒卡”后说道。
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上廉政党课、参观市廉政教育馆、旁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同时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大提升”行动,从提升政治能力、培养专业能力、涵养廉洁文化、锻造纪律作风、考核问责激励等五个方面,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制作发放行为规范‘提醒卡’,就是为了提醒纪检监察干部随时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这‘十条禁令’是一种约束,但更是一种关爱和保护,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绊了跟头’‘走了错路’,确保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行稳致远。”明光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