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以常管出长效 扣紧纪检监察干部“风纪扣”
近年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原则,一刻不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通过规矩常提、警钟常敲、作风常抓等方式强化自我监督,扣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风纪扣”。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明光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46项负面清单,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针对工作中易发多发风险点制定《明光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回避办法(试行)》《明光市纪委监委干部家访方案》《明光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个严禁”》等工作规定,不断强化对干部行为的制约,规范工作中职权运行。同时将“十个严禁”制成“提醒卡”,随时随刻提醒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及“八小时外”规范自己的言行。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时常“自鸣警钟”,精准开展以案示警,组织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纪检监察干部忏悔视频,以“纪检事”警示“纪检人”。为提高警示教育成效,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相关典型案例并对照检视剖析、作出承诺,期间,收回对照检视材料100余份,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该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本市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着眼于履职尽责及作风纪律情况,该市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考核制度,定期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依据相关考核结果,要求阶段性工作成效不佳的单位在季度工作调度会、半年工作总结会上表态发言。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避风港’,我们必须主动、自觉地将自身置于更加严格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