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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明光聚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02-20 17:30

“这名同志应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于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其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却也按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确定为‘不定等次’,依据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应该按照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确定为‘不称职’……”日前,安徽省明光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交办,督促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明光市纪委监委组织对近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案件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搞变通”“缩水走样”,避免处分决定“一发了之”。

该市纪委监委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等处分决定执行责任主体负责自查、协作区(协作组)审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复查,重点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情况,职务级别、工资档次落实情况,年度考核确定情况,处分期满后党员权利恢复情况等具体执行事项,全面核查处分决定落实情况,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为确保专项检查质效,在自查、审查、复查的基础上,明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项复核组,通过查看原件、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近3年来受处分人员台账、资料等进行逐案“过筛”、“对账”检查,全面复盘“体检”,确保处分决定刚性执行、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共排查受党纪政务处分公职人员215人,发现并责令整改处分决定未及时宣布、确定工资档次不符合规定、确定考核等次不符合规定等问题14个,追回违规发放资金4.95万元。

明光市纪委监委还适时开展以案促改、互动交流等工作,在面对面反馈交办的同时,现场释疑解惑。同时利用委机关工作例会等,就处分决定执行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和解读,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通讯员 阚绪海 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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