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3月31日,滁州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究讨论市纪委监委机关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述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要举措。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紧扣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决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以学促干等工作安排,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强调,聚焦固本强基,坚持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分级分类,构建“班子领学+党课研学+支部促学+小组研学+个人践学”学习模式,加强督促辅导,推动以学正风。坚持边查摆问题、边整改整治,班子成员在开展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带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围绕“四风”问题清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等,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直面群众关切,认真落实“四下基层”等工作制度,积极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吸纳意见建议,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让群众有感。坚守职能定位,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大数据筛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要做好结合文章,将开展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纪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结合起来,围绕内部权力制约、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办案安全等加强建章立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严实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