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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刨根问底”开展无职党员违法犯罪类型专项分析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5-09 11:05

“2020年至2024年,全区共有44名无职党员因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36人,占受处分人数的81.8%。”日前,《南谯区受开除党籍处分无职党员违法犯罪具体类型分析报告》正式出炉。

近年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紧盯无职党员因违法犯罪被开除党籍突出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开展专项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分类梳理,“精准把脉”挖病灶。从多个角度对36名受开除党籍处分无职党员具体情况开展分析。从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看,判处拘役17人,判处有期徒刑19人,受到附加刑处理17人(均为罚金),占比47.2%。从刑罚执行类别看,判处缓刑23人,占总人数63.9%。从部门分类来看,农村19人、社区11人、企业4人、事业单位2人。

集中会诊,“解剖麻雀”找病因。见人见事见细节,开展个案剖析,用“数据+案例”模式研判案发特征及成因,从主体身份看,农村、社区党员分别占52.8%、30.6%。酒驾醉驾问题突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18人,占违法犯罪总人数50%。少数党员法律意识不强,对醉驾问题存有侥幸心理,如乌衣镇柯湖村党员徐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

查案治本,“固本培元”祛病根。压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对无职党员日常监督管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编印《警示录》,严防“悲”从“杯”来,紧盯酒驾醉驾突出问题,组织收看交通法律法规专题片。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利用“三会一课”开展警示教育。

“无职党员违法犯罪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有的甚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严格落实执法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和通报案件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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