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溯本求源开展“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成因分析
“2019年以来,共处置区管干部问题线索339件,立案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分别占比30.76%、14.72%、15.42%。”近日,《南谯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分析报告》正式出炉。
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甚至“一把手”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梳理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处理处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等统计数据,开展“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成因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从多个角度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查处情况“精准画像”。从被处分人主体身份来看,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44人,涉及“一把手”问题12人,其他科级干部25人;从违纪违法类型看,违反廉洁纪律、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相对突出,分别占案件总数40.58%、20.3%;从处理结果来看,共开展批评教育和处理2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人。
此外,注重开展案例剖析,编印《警示录》,先后开展区水利局原局长徐某某、区农业农村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吕某某、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原副主任孙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在“解剖麻雀”开展个案剖析的同时,用“数据+案例”模式集中会诊类案成因、特点及规律,有针对性撰写乡村振兴、工程招投标、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问题分析报告13篇。
深化以案为鉴,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专班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整改整治情况审核把关,并督促整改。变处分决定“一张纸”为警示教育“一堂课”,今年以来,累计组织600余名党员干部观摩4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区各单位已分70批次到区廉洁文化馆参加警示教育1400余人次。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并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镜鉴Ⅱ》,坚持问题查处和堵塞制度漏洞同步开展,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查案治本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甚至胆大妄为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