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综合发力 提升办案质效
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紧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目标,从补短板、强弱项、严程序等方面综合发力,锻造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着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
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该县注重加强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指导,在审查调查阶段,选派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帮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明晰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引导案件承办部门对照自查、提升优化。通过协审阅卷形式,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帮助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同时,结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方面常见易错问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标准、纪法和政策适用等疑难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次。
以评查促整改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该县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随机抽选、交叉互评等多种形式,聚焦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关键环节,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全方位“体检”,全面诊断案件质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形成专项反馈清单,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切实纠正到位,实现“评查—反馈—整改”全程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共抽查评查案件38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
程序意识要在实务中贯彻始终。该县印发《关于规范案件办理移送审理的工作提示》,对于移送审理的案件,从实体和程序上进行规范,确保合法合规。建立重要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事前把关+分类管理+定期抽查”机制,对查封、扣押、冻结、留置等重要措施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具体要求等进行全流程监管,严防权力滥用。截至目前,已审核2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3个。
“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在强化标准意识、规范办案程序上再发力,坚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