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信息公开>> 监督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正文内容

滁州:通报二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来源:滁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12-14 08:47
 

一、滁州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史庆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5月,史庆荣以帮助解决个人旅游费名义,用公款送给合作单位负责人0.705万元;史庆荣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非法占有4.8万元公款问题,并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史庆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副调研员朱良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西涧街道党工委书记朱良栋与街道有关领导商议,决定以其它名义开具发票方式,报销单位接待中违规产生的烟酒费用。朱良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2015 中共滁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滁州市监察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7011617号

地址:龙蟠大道 邮编:239000 传真:(0550)3053571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