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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1 10:46
 

2019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扶贫开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巡察。2020年4月16日,向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压实领导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市扶贫开发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3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最新讲话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着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整改调度。先后3次召开会议(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党组会、工作调度会),分管领导每周1调度,主要负责同志每2周听取1次汇报,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中共滁州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每一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制定巡察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推进一体整改。统筹推进“354+N”、“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四清单”。5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6月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会,6月18日,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7月1日,召开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党组成员对主管或分管领域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

(四)建立整改台账。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适时跟进,完成一件、评估一件,合格一件、销号一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所有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一)关于“推进非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均衡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当好参谋、提出建议,积极参与统筹谋划好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均衡发展工作,积极参与并支持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均衡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将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融入《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党建引领助振兴村企联建促脱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滁州市村企联建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在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向部分非贫困村倾斜,合力促进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推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三是市扶贫开发局举一反三、统筹整改,认真落实《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工作,积极推进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均衡发展。四是《关于印发滁州市村企联建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请示》《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体现了实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资金保障方面的要求。

(二)关于“指导县市区加强对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排查。结合日常帮扶对户、村档案信息开展核查,对贫困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进行审核,立行立改基础信息不实和户档案资料缺项、漏项、错项等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不断提升帮扶责任人、镇村扶贫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帮扶干部安装并使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对贫困户线上数据进行核查、更新和完善,确保线上线下和贫困户家庭真实信息一致。四是强化暗访督查。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扶贫局全员上阵、分片推进,4位党组成员带队,组成4个暗访组,采取集中会诊、当面反馈、跟踪问效的方式,对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开展一轮“地毯式”暗访督查,连续利用4个周末休息时间,走访了全市5个县50个乡镇53个行政村159户,共排查整改8类196条问题。

(三)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增强斗争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认真履行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局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成员开展集中学习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刀真枪,刺刀见红,红脸出汗。会后,针对会议查摆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并按照要求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材料。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滁州市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舆情应急工作预案、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三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所有成员都是中共党员。四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已经召开1次专题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内容3次。五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管理相关规定,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干部培训授课前,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履行报备审批程序。

(五)关于“理论跟进学习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和学习强国开展自学活动,开设脱贫攻坚网上春训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六)关于“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充分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自学。三是通过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四是利用清明节,开展网上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利用脱贫攻坚考察学习及“七一”节日,到兰考县焦裕禄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五是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形成研讨报告4篇。六是开设脱贫攻坚“网上春训班”,便于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七是开展了全体党员《党章》及政策法规学习测试。2020年6月16日,局党支部制作了《党章》及政策法规测试试卷,对12名党员进行书面测试,平均成绩96.6分(不含加试题),通过以测促学,进一步提升了学习效果。

(七)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市扶贫开发局实际,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明确风廉政建设是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重要内容。三是将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落实。四是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并适时测试。五是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4位党组成员每人书写1篇研讨报告(心得体会)。六是下发《关于对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通知》,组织开展对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七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举措,全面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风险排查,并明确风险点、责任人、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八)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结合市扶贫局工作实际开展监督研究不深,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四月下旬开始,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全组同志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及省市扶贫领域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市扶贫开发局三定工作方案、《中央脱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滁州市整改方案》《滁州市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等,力求全面了解扶贫开发局的工作职责和近期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脱贫攻坚工作监督重点。二是加强扶贫工作调查研究。2020年4月29,纪检监察组到市扶贫开发局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全市2020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六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市扶贫开发局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移交,并对近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5月9日、6月4日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到综合监督单位选派干部贫困村定远县拂晓乡高塘社区、明光市明南街道林圩村进行实地调研,就选派干部单位帮扶工作、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督查。2020年5月份,纪检监察组根据市扶贫开发局工作计划安排,派人参加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暗访活动,了解掌握市扶贫开发局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监督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行动。6月9日,参加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暨“夏季攻势”工作推进会。四是研究制定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实施意见。纪检监察组在调查研究,参与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市扶贫开发局工作职能,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实施意见》,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实效。

(九)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机关工会慰问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标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单位自定的“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规定,凡3000元以上单笔费用报销一律附会议纪要,否则,不予报销。

(十)关于“公文管理较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安排2位同志负责公文收发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安排2位同志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公文管理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市扶贫开发局《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审批和运作流程,严格进行密级分类,根据原文保密期限要求,确定保密期,适时将部分涉密文件退还市委机要局。四是追责问责。分管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局主要负责人对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

(十一)关于“违规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六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的要求,追回多报销款项。二是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范畴、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不串记漏记,并对重要问题研究结果制定会议纪要。

(十三)关于“党组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制定《市扶贫开发局党建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以双重身份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分管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四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支部管理。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向好。

(十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市扶贫开发局党建年度工作要点》《滁州市扶贫开发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及规则》,及时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相应制度。二是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全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克服工学矛盾,全面排查,补缺补差,目前已将开过的会议记录进行了补齐。三是针对性地开展了《党员证》管理使用问题整改,对全局党员的《党员证》进行了规范,补缺补差,及时更新填写日常组织活动记录。四是针对“预备党员‘两书一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学习,于5月9日到市直机关工委,请求指导,并对预备党员“两书一表”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及时修改。另一方面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五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并全面、准确、及时的进行记录。

(十五)关于“光伏电站验收工作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准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实质。5月29日,召开全市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培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脱贫攻坚项目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变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及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内容。二是加快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用智能化手段监测管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三是进一步强化暗访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举一反三,扩大“四不两直”督查暗访覆盖面,对象兼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范围兼顾产业、就业、光伏、扶贫车间、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内容。五是小岗村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光伏扶贫资产受益分配全部整改到位。督查暗访也未发现其他地方光伏收益发放违规现象。

(十六)关于“少数村未制定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5月29日,召开全市资金项目管理培训会,培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脱贫攻坚项目公告公示、扶贫项目变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及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内容。二是开展系统录入。依托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将收益分配情况如实录入系统,实现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智能化监测管理。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督促贫困村制定年度分配使用计划和分配台账。四是定远县炉桥镇路南村已制定了收益分配计划,建立了收益分配台账。

(十七)关于“项目变更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5月29日,召开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解读《安徽省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扶贫项目管理操作规程,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手续。严格执行《安徽省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项目变更履行村申请、镇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程序,并向省市扶贫部门备案。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管。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促基层加强项目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责成全椒县扶贫办跟踪三合村山核桃项目、新兴村瓜篓项目,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全椒县马厂镇三合村和大墅镇新兴村项目变更手续已补充完善。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注重立行立改,又注重建立机制,长效整改。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水平,不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意识形态工作,深刻领会“两个巩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机制,配齐配强队伍,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入一线精细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县市区扶贫工作职能部门和市直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工作机制。

(四)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着力提升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效,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防控清单,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991017;邮政信箱: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扶贫开发局(邮编:239000);电子邮箱:ahczfpb@126.com。

中共滁州市扶贫开发局党组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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