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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新安镇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30 08:3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5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新安镇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新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思想不松,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同心同力,强化整改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严肃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巡察整改措施务实、工作扎实。镇党委书记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带头学习市县有关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专门听取和调度推进点人点事等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各牵头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带领各责任科室强化日常推进,切实把整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主动认领、深查深纠,实化整改方案。坚持把问题领回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点上纠正、面上延伸、举一反三,对每一个反馈问题进行细致入微把脉,逐一定“病灶”、开“处方”,深挖问题症结原因,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整改原则和“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整改纪律。

(三)成立组织、定人定责,细化整改分工。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镇领导任副组长、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安镇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镇各牵头领导、各责任科室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思想,按照各自整改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

(四)挂账销号、督导督办,优化整改实效。坚持对整改工作进展加强调度通报,由“一室三组”牵头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督查督办,促进整改工作强力有序推进。坚持对重点问题紧盯不放、全程跟进,确保真正改、务实改、改到位。坚持对整改成效逐一评估、全面认定,做到“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标准不降,坚定推动整改行动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学习不到位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月度例会学习制度。先后开展理论学习研讨4人次,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镇大宣讲。二是2020年10月,镇党委对3人作出书面检查、对1人进行党性教育。

(2)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制定《新安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及考核办法》,2020年7月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镇域工商企业的政策扶持意见》,增强城乡联动。二是2020年8月27日召开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0年11月28日召开镇党委会集体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3)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11月28日镇党委会上集中学习十四届县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做好招商引资第一标准。二是践行高质量招商理念,先后签约2个项目,其中总投资12.6亿元的科技产业园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三是2020年7月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镇域工商企业的政策扶持意见》,11月制定《补充政策》,通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大项目、高科技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入驻,助推镇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同时,积极运用“四送一服”平台,扎实开展企业帮办服务,帮助申报各类奖补政策250余万元,营造亲商、营商、惠商的环境。

(4)关于“主题教育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9月组织开展“每月基层党建大学习”,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121本,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100余次,组织应知应会测试45人次,理论学习效果得到增强。二是利用“学习强国”等在线平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学习最新理论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2020年10月,已责令7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5)关于“责任落实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5次召开镇党委会专题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出台《新安镇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2020年7月以来围绕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活动报备、阵地管控四个方面开展专项督查6次,促进各村(社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学习,同时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责报告要严格把关,对有关内容缺项的予以补充完善。四是2020年以来,镇党委会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制度,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6)关于“阵地管控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宣传办会同镇文化站,每两个月对镇、村(社区)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检查,并签字登记月度检查表。二是严格管控意识形态阵地,2020年以来,对“脱贫攻坚最美母亲”文艺演出、文明实际大讲堂等各类演出活动进行现场监督15场次。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7)关于“‘亮剑’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制定《加强土地管理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委托县行政执法局代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天候巡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对卫片检查通报的10宗违法用地问题已整改9宗,剩余1宗已制定计划,将按期予以拆除并恢复耕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关于“推进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扶贫论述学习13次,其中,10月17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脱贫攻坚论述中关于“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内容。二是实行每月开展一次饮水安全动态排查,2020年发现问题41个,已全部解决到位。

(9)关于“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28日召开镇党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2020年9月30日召开全镇环保工作专题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镇环保站定期到S312(裕安东路段)进行巡查监管,督促3家重点个体户落实污染问题整改。2020年11月组织岱山村清理青年坝水库偷倒工业垃圾。已责成1家废弃汽车露天拆旧厂对电瓶、轮胎等固废配件清运2车次,对厂区其它固件有序存放。三是2020年9月制定《新安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和镇干部包保村、相关社区分组表(秋冬季)》,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包保责任。2020年10月以来,悬挂宣传秸秆禁烧条幅100余条,出动20辆秸秆禁烧巡逻车进行重点时段播报宣传。四是加强了制度建设。

(10)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8月27日、11月28日镇党委会上先后集中学习市、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10月10日召开全镇综治工作例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二是2020年12月,更新扫黑除恶宣传道旗80个,发动镇、村(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近3万份。三是2020年10月制发《关于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摸排上报制度的通知》,加强各村、社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2020年1至10月,上级转办移交线索12条,均已在规定时间核查清仓;11月份以来无上级转办移交线索。

4.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

(11)关于“统筹‘点’‘面’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2日召开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学习全省“干干净净迎小康”村庄清洁行动视频会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度会议精神。二是经排查对接,1条县级河流已由县水利局进行河道清淤清杂,2条内城河已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纳入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剩余28条村组沟渠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全面实施。

(12)关于“‘一镇一园’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家“一镇一园”企业已向法院提请诉讼,2020年5月进行了民事调解。二是对全镇“一镇一园”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于2020年9月签订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增加固定资产抵押条款,降低投资风险。

(13)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制定《新安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及考核办法》,树立鲜明导向。二是2020年10月,由镇村经办组织开展村级“三资”领域专项盘点,对各村资产、资源汇编成册。同时谋划“培强扶优”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3个。截至2020年底,全镇8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超10万元。

(14)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9月由镇村经办召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组织赴半塔镇罗庄村实地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考察学习。二是在2020年11月28日镇党委会专题听取村级“三资”清查情况汇报,研究对《新安镇村(社区)“三资”管理若干规定》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发包处置程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

5.党委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安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0年8月召开新安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半年工作总结会,镇党委书记以“坚持廉洁从业、增强监督实效、以‘严’的主基调全面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为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二是责令1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2020年10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担任管理员。三是对2020年度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明确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程序,不折不扣抓执行,提升考核工作实效。

(16)关于“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坚持加强政治监督,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原则,先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秸秆禁烧、防洪抢险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二是2020年10月镇纪委印发《关于常态建立全年廉政纪律课月度计划的通知》,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全年廉政纪律课月度计划,上好廉政纪律课。三是2020年11月制发《新安镇加强落实“四谈”工作构建“咬耳扯袖”常态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谈话范围、谈话流程。四是坚持严肃依规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20年1至11月份,核查问题线索24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4人。

(17)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处理的党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基础上,编印《新安镇镇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案例选编》30份,下发给各村(社区)。二是2020年11月制定《新安镇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面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面清单》。坚持把“案例剖析”作为镇月度工作例会第一讲,2020年以来镇纪委先后解读帮扶干部“只开会、不入户”、村干部“虚报冒领”国家资金等案例7个,让全镇上下时刻感受“党纪国法是红线、伸手必被捉”。三是2020年10月镇纪委印发开展“纪在身边”活动的通知,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一次酒驾等违法违纪问题警示教育。

(18)关于“指导村务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镇纪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两委”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制度。二是2020年10月,6个社区、3个村已按要求,及时调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9名。三是2020年8月21日召开村级纪检村务监督工作培训会,编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务活动监督工作履职记录手册》,组织学习《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业务知识。

6.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19)关于“监督‘探照灯’未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重点任务,分解监督工作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两项目三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六稳”“六保”专项监督检查等20余次。二是将业务学习纳入镇纪委成员月度工作例会中,坚持常学常讲,其中8月份围绕如何发挥村级纪检委员“零距离”监督作用、如何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和监督等重点工作作专题培训。三是镇纪委、镇组织办及相关部门组成“2+X”联合督查组,建立专项监督工作运行机制,随机常态开展明察暗访。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哨兵”监督作用,探索建立“一员一手册”“一月一清单”机制,激活基层监督机制改革的“神经末梢”。

(20)关于“执纪监督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17日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内容。9月至10月,镇纪委严格按规定组织召开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会议宣布处分决定5人。二是密切与公检法司部门信息互联,10月、11月新接收公安局转案件各1件,均按要求及时查办。

7.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21)关于“述职报告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责令2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责报告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三是加强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规定。

(22)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4日在十里村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督促该村加强考勤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各单位考勤监督。三是镇作风效能督查组加强对镇、村两级考勤情况日常抽查。2020年以来,累计查岗镇干部64次、村干部6次。

(23)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双塘村开展党务公开专题教育学习,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二是组织双塘村、平洋村、孙桥村学习关于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机构挂牌相关文件精神,并将有关工作机构牌子全面清理到位。三是组织村、社区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机构挂牌自查自纠,将党务公开纳入组织工作重点考核内容,确保党务更新工作常态检查到位、跟踪落实到位。

8.财务管理不规范。

(24)关于“部分支出未按预算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制定《新安镇预算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对中小学、卫生院、派出所等非预算二级单位拨款。二是加强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适度安排部分预算用于教育、卫生和治安管理工作。

(25)关于“财务支出手续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政办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完善《委托考察学习协议书》等相关费用支付附件资料。二是2020年10月制定《新安镇收入支出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费用支出把关程序。三是加强了业务学习。

(26)关于“非税收入未缴非税收入专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6至2017年相关公司租金,从“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调账到“应缴财政款”科目中,实现上缴县非税收入专户。二是2020年10月将非税收入从“其他收入”科目调整到“应缴财政款”科目。

(27)关于“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转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给各村、社区基层工会,明确要求严格对照文件规定执行。二是2020年10月召开基层工会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28)关于“以拨代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财政所等部门,全面盘查2016年以来镇支付房屋拆迁费用使用情况,进一步理清镇支付征地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二是自2020年11月起,所有涉及征迁领取工作经费,不再拨入各工作组长个人账户,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征地工作经费拨付方式。

(29)关于“欠款追缴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研判,制定严实的追缴方案,由镇财政所进一步理清,已于2020年11月15日镇党委会研究清缴核销工作。二是已敦促借款单位还款,剩余欠款也已制定了还款计划,按计划落实还款。

9.存在廉洁风险

(30)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政办、工办依照合同约定追缴所欠费用。二是由镇工办牵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11月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镇域工商企业政策扶持意见》补充条款,加大企业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31)关于“工程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财政所在对政府采购项目手续履行情况细致核查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新安镇采购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手续履行时限和把关审核程序。二是2020年10月制定《新安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成立新安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立项、设计、概算、招标、合同、监理、质量、变更、验收、决算、审计、支付等全过程规范管理。

(32)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已责令涉及村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自查自纠。二是镇农经站已于2020年10月对黄坝村申报3个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已出具《关于黄坝村工程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已责令有关村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审计梳理出的项目资金清退到位。

10.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33)关于“重复领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政办核查5人重复领取补助情况,由镇纪委下达退款通知书,镇财政所负责收款。5人重复领取费用已清退到位。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各类补助发放情况加强抽查核实,确保补助发放合规合法。

(34)关于“重复领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组织办会同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镇财政所核查5人乡镇工作补助核发情况,由镇纪委下达退款通知书,镇财政所负责收款。5人多领取乡镇工作补助已清退到位。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乡镇工作补助等发放情况加强抽查核实,确保补助发放合规合法。

(35)关于“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财政所核查后,已停止发放抽调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津贴。二是由镇财政所核查5人值班误餐补助发放情况,由镇纪委下达退款通知书,镇财政所负责收款。5人值班误餐补助已清退到位。三是由镇农经站、镇民政科分别核查有关村(社区)、二级机构津补贴发放情况,对排查出的无依据发放、多发滥发的津补贴,由镇纪委下达整治通知书。无依据发放津补贴已全部追缴到位,剩余资金已明确清退时限。四是制定《新安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会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格式,使用专门党委会记录本,按照要求规范记录发言的内容过程、提出的建议意见等重要议事环节,确保内容的真实和完整,反映会议会商全程全景。

(37)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镇组织办对2个“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自查、全面理清、查漏补缺。二是严格执行《新安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有关议事决策范围、程序、纪要、监督执行等规定,将规范村级“三资”领域的管理事项,于2020年11月28日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制定了《新安镇村和社区“三资”管理若干规定》。

(38)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加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镇党委已按要求召开2020年度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原则性和战斗性。

12.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39)关于“换届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镇组织办与县委组织部对接查阅2018年换届时资格审查资料,根据《来安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资格县级联合审查登记表》,该3名同志换届时可以作为村(社区)“两委”副职人员候选人。二是2020年11月对我镇届中新增1名村级党组织委员,严格执行调整村“两委”成员资格条件县乡联审制度,由镇组织办联合镇纪委、镇民政科、镇城建站等部门初审后,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40)关于“违规配备村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起镇组织办组织对2018年换届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掌握换届中定为“不宜”和“不能”的村干部换届以来实绩情况。二是继续执行包村班子成员月度例会制度,全方位督导监管村干部工作实绩。2020年11月,镇党委对2名扶贫干部的作风问题进行严厉批评。

13.抓党建最大政绩观意识淡薄。

(4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0年10月28日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成立新安镇机关老干部党总支,下设党支部2个。二是2020年10月,党群口党支部、政办口党支部共设立党小组4个,并向镇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三是加强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

(42)关于“党员党性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6个社区党组织已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19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补缴了党费,并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核定党员党费,按月收缴。三是对流动党员,通过送学上门、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联络沟通教育,其中北门社区流动党员网络党支部已开展网上学习活动2次。

(43)关于“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12日、10月14日先后召开全镇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全镇非公党建工作会议,对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40余人次。二是2020年8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三是2020年8月30日至9月7日,镇组织办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城市党建、村企联建、党务村务公开等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和学习笔记情况进行线上督查,督查结果纳入通报。

(44)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30日平洋村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体学习党员发展业务,会上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由镇组织办对2020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的53个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三是已印发《发展党员操作规程》至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 5个阶段、25个步骤执行。

(45)关于“党建重要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已责令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由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管理党建资料。

(46)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滁州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细则》,向37个非公企业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7名。二是2020年10月14日、12月3日先后召开全镇非公党建工作会议、全镇非公党建指导员工作会议,指导重点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资料规范整理要求。

三、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力度不减,坚持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迈向高质量。

(一)深化革新之举,一丝不苟抓整改。镇党委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工作等不起、拖不得、慢不得的思想,充分发扬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坚持以点及面、触类旁通,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做到长期坚持,不断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和“以改促干”实效。

(二)紧绷纪律之弦,一招不让严作风。镇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最直接的检验、最现实的考量,以这次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新的契机,深入贯彻全县“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精神,自觉锤炼党风政风行风,继续强化从严管党治党,让高站位谋事、高效率干事、高质量成事成为常态、成为习惯,确保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新安精准落地、出精出彩。

(三)扛牢担当之责,一刻不停促兴镇。新安镇作为城关镇,主动扛起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本次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成果充分运用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紧密结合县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新安镇“四个走在全县前列”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抓落实、善创新、敢争先的能力,以巡察整改推动新安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来安建设新征程作出新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0550-5619053;邮政地址:来安县新安镇来安大道西侧(新安镇人民政府);邮编:239299;电子邮箱:414498436@qq.com。

中共来安县新安镇委员会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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