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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热学热议《条例》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使命担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5
 

“《条例》第三十一条把‘四种形态’政策策略转化为具体法规规定,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有助于我们更加精准把握适用……”日前,在来安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学习贯彻《条例》交流会正如火如荼地开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连日来,来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多角度、多范围、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精准运用,努力取得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

以上率下,高标准开局。第一时间召开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把学习贯彻《条例》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班子成员和各室部办负责人带头研学、带头宣传、带头贯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要义,充分调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学深悟透,高效率推进。依托来安清风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条例》全文、图解详解、系列解读等内容,构建全方位学习阵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以业务微课堂、“三会一课”、室务会等为抓手,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研讨交流学,逐章、逐条、逐款学深学透、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笃行不怠,高质量落实。依据党章,围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来安县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结合不同层级、岗位纪检监察干部职权特点和风险点,梳理“拉帮结派”“跑风漏气”“家风不正”等5大类16项作风问题,划清“不可为”的范围。聘请7名特约监督员,赋予监督检查、收集转递检举控告、提出意见建议等4项权力,协助开展八小时外监督,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尽责。

“《条例》是我们今后工作开展的重要遵循。要把《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学习,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把‘打铁’的人淬炼成‘铁打’的人。”来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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