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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09:2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重点处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日,巡察组向市重点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处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好抓紧抓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处上下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党组会、专题调度会、周例会等形式多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集中整改期间,党组班子成员从自身抓起,以身作则,各科室、中心相互配合,形成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责任压实、传导到人的整改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住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不断提高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先后制定完善了《市重点处党支部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项目建设管理的三十条规定(试行)》等11项制度,强化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民生工程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加强东升邻里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推进力度,东升邻里二期项目已较合同工期提前60天完成,工程建设程序已全部完成,具备了回迁安置条件。三是深刻吸取东升邻里一期建设的教训,全面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谋划,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重点项目的前期立项、土地、林地组卷报批等工作,有力保障项目按照建设基本程序规范有序建设。

2.关于“环境保护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2年6月1日走访发现的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东升邻里安置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已于检查的当天和次日整改落实到位,并加强了后期现场管理。二是环城水系观光水道项目清淤偷倒淤泥问题,处党组已进行认真调查并严肃处理到位。三是常态化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定期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2022下半年,下发工程监管《检查通知书》27份,发现并整改到位的质量、安全、进度、人员在岗履职等问题144条;2023年上半年,下发《检查通知书》32份,发现并整改到位各类问题100条。

3.关于“安全生产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程监管科负责全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二是利用党组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周例会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常学习、常部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对发生的5起安全事故进行“回头看”,吸取教训。四是通过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政项目建设管理的三十条规定(试行)》,从项目设计、施工过程管理、验收移交等方面提高市政道路的服务功能、文明程度和安全性。

4.关于“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城南阳明路、同心路等3条道路建成后出现的问题,组织专家深入分析原因,论证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强化验收,已通过铣刨注浆的方式,解决了阳明路、同心路等3条道路现状问题,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违约处罚,将道路的质保期延期一年。二是加强预拌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和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混合料质量管理,制定出台《市重点处工程用混合料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市重点处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5.关于“业主代表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到位。二是修订《市重点处业主代表考核管理细则》,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关键人员到岗情况和业主代表每周现场管理频次纳入考核范围,并持续开展考核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参加各方工作职责。三是每月统计钉钉系统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并通报。四是各工程科室、监管科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多频次多举措开展项目检查督查,提升项目管理质效。

6.关于“对业主代表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世纪大道绿化工程业主代表已于2014年离职,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前期的设计方案、清单编制和施工过程管理及竣工决算等工作,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避免出现类似纠纷问题。严格执行《市重点处业主代表考核管理细则》规定,对2022年和2023年双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6名业主代表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监管考核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印发《市政设施、园林景观、城市照明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并自2022年9月起按月进行考核通报。二是已完成城南、城东养护基地电梯的维修、检测,对电梯使用进行了特种设备使用备案登记,并委托专业维保单位定期维保,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南、城东养护基地均已委托物业保洁公司进行卫生保洁,办公区域文书等档案已进行了整理。

8.关于“‘党建+信访’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以信访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坚持常态化的信访工作调度推进,确保了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信访存量大的问题已解决。二是针对信访事项涉及农民工工资诉求和安置房建管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况,已完成了2022年安置小区微更新改造工程,正积极推进市建安置小区向属地移交。对农民工工资诉求问题,一方面是安排专人到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驻点办公,及时受理交办并处置到位,另一方面将欠薪工作纳入信访工作每周进行调度,确保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修订了《市重点处党支部工作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管理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处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改进措施。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传达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

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阵地管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相关具体问题已处理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

1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市重点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党组)会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充分分析研判从严治党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改进措施。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1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处党组成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当作应尽之责,狠抓落实,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14.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采取召开警示教育报告会、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年轻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召开“党纪一小时”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市重点处2017年以来违纪违法人员案件处理情况,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15.关于“部分在建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目前,2018年以来创业南路(会峰路-龙蟠大道)等32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已做到了应办尽办。2023年,已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重点项目的前期立项、土地、林地组卷报批等工作,提前谋划好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力保障新建项目按照建设基本程序规范有序建设。

16.关于“部分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核实相关情况,在今后的工程招标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17关于“部分工程签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善项目资料的日期、签字及盖章确认手续。修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加大对审计单位的考核力度,加强对联系单、签证单审查管理,确保项目变更、计量手续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

18.关于“部分竣工项目长期未结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定期调度工程项目审计决算工作,目前,39项未结算的项目已全部完成结算审计。2023年,我处已将项目审计结算工作纳入日常的工程调度会常态化推进,并定期通报督办,确保项目竣工后能及时结算审计。

19.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目前,所有先行垫付工程款都已全部扣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处财务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规范了财务经费支出管理。

20.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清退补贴。二是停发特殊岗位津贴。三是对因个人工资调整增加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额由单位支付部分已重新核算并补扣到位。

21.关于“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空调报废处置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少入账的部分已在巡察期间整改到位。二是市政、照明、园林三个中心已分别与下属公司签订了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并及时缴纳了租金。

22.关于“滞留、截留非税收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滞留、截留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今后,将坚决按照财务规定,做到单位资金不截留、不滞留,及时上缴市财政。

23.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处财务科已将2017年以来漏订账簿全部装订。二是相关往来款核销事宜已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会计事务所已在核销说明中补签字确认。三是借条已及时入账,库存现金已缴纳至单位账户。四是漏记固定资产已入账,确保了账实相符。今后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处财务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财务审核审批流程及相关管理。

2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2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2022年8月份已补上党组会。二是2018年以来,新发展的党员、党支部换届工作均已补向党组会进行了汇报。三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已按要求列席2022 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处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并在2022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对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

26.关于“党建未纳入管理考核”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重新修订了《市政设施、园林景观、城市照明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2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处党组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2022 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了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准备工作充分、自我剖析深入、相互批评动真碰硬、有辣味,整改措施务实,开出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28.关于“组织生活会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各支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市直工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准备,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29.关于“支部换届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所属4个党支部换届时均未作支部工作报告的问题,2022年,处机关、市园林中心支部换届时,支部书记均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对全处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对支部规范建设、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等业务的指导,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按照规定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0.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梳理了8名新发展党员材料,对表格填写不规范、党龄计算不准确、公示时间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31.关于“党员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照明中心4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照明中心党支部。

32.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2018年以来既未经办公会又未经党组会研究的3项重要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进行了研究确认。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相关要求,重要决策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

33.关于“混编混岗情况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处机关内设科室领导职务已全部免去,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单位编制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4.关于“擅自设置职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相关人员职务已免去,已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5.关于“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免去聘用人员担任的相关岗位职务,今后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6.关于“干部管理监督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因私护照(通行证)集中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因私护照(通行证)集中管理人员范围、集中管理及申领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申请审批台账。科级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由处办公室集中保管。

37.关于“巡察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上次巡察指出的安置房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工程改造措施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科技馆土建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问题,现已全部完成结算审计。我处已将项目审计结算工作纳入日常的工程调度会常态化推进,确保项目竣工后能及时结算审计。

38.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通过加大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相关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已做到了应办尽办。二是相关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三是将所有经营性房产划转给市亭宜居房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针对审计指出的安置小区经营用房房租未追缴到位的问题,将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时追缴租金,确保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市重点处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处党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持续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是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不见到实效绝不松手。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是放大成果,推动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一改两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以优异的工作成效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599833;邮政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zd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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