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在行动】凤阳:呼应民生诉求 取消“保底”水费
“农村自来水有保底消费,每年充值100块水费,没有用完第二年也给清零了,对我们长年不在家的不公平……”近日,凤阳县纪委监委在全面排查梳理群众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问题和线索时,发现有群众反映农村水费收取不合理,存在保底消费,要求变更农村水费计价规则。
水价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与满足感息息相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调查了解情况,经查,目前该县农村地区水价标准是县发改委于2017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的,其中规定农村自来水价格实行“容量水价+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价的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按年用水量60立方米预收,超过60立方米的部分则按照1.7元/立方米的价格实行计量水价。凤阳县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每年预收每户容量水费100元,虽然符合当时有关文件,但与当下统一市场的要求和供水环境的变化不符,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凤阳县纪委监委督促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召开专项协调会,制定水价调整方案,迅速完成农村居民用水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致力解决该民生问题。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县决定实行“单一制”水价,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纠治重点,紧盯民生事项强化监督检查,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增进民生福祉。集中整治以来,共推动解决农业生产、社会救助、农村饮水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8个,完善规章制度3项。(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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