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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在行动】明光:强化“三资”监管 守护农村集体 “家底”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9-06 09:28
 

“组织在我困难时帮助了我,我却只考虑个人利益,占用村集体财产,我对不起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近日,面对前来教育劝导的明光市明西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该街道东潘村党员韩某某愧疚地说道。

此前,该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东潘村党员韩某某长期占用村委会办公楼地下一层居住的问题。接到线索后,街道纪工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发现,韩某某五年前因家庭纠纷导致无处落脚,求助村委会后,被安置在东潘村村委会办公楼地下一层临时居住。后家庭纠纷解决,村干部多次劝离,韩某某虽口头答应,却迟迟不搬,造成村集体资产长期被占用。

了解情况后,街道纪工委立即督促村委会加大劝离工作力度,并主动上门对韩某某进行教育与劝导。最终,经多次沟通,韩某某同意搬离并补缴租金1000元。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明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该局联合组成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139个涉农村(居)“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并纠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发现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村级财务报账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416个,整改273个,累计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19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强化线索排查,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的沉疴顽疾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把治理成果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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