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持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铁纪护航“绿水青山”
随着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滁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举措加强生态环保监督,护航群众生活的“绿水青山”。
上下联动,开展生态专项监督。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年度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围绕历年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问题等开展监督。将整改不到位、推进缓慢、销号不及时的问题作为市纪委监委“五方联动”大监督、下沉一线督导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层面共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463个,已整改销号1423个,完成率约97%,剩余问题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聚焦重点,督促办好民生实事。通过大信访、“12345”、网络舆情等渠道筛选出79个群众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并带着问题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对办理回复存在问题、办理滞后、未办理到位的,逐一提出要求,压实职能部门责任,督促及时办理到位。同时深挖彻查问题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风腐同查,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合理保护。今年以来,已督促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9个,推动解决158个,治理66条农村黑臭水体,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33家,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厘清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突出加强生态环保的源头治理,联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从“三个责任”入手,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市纪委监委厘清对口联系室、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和县级纪委监委三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制定了《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市、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试行)》,明确信息联通、线索联处、监督联动、办案联合的“四联”工作机制,推动协作配合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
严肃问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问责力度,先后查处了水环境治理不力、填库造地、企业弄虚作假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环保案件。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已立案查处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5份,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同时,市纪委监委推动市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开展以案为鉴,坚持举一反三,聚焦典型案例,主动排查发现问题243个,全力推进完成整改212个。(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