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回访教育激励担当作为
“刚受到处分的时候,我一度很失落,是你们的暖心谈话帮助我打消了顾虑。今后我将振奋精神,重新投入到村里的工作中去……”日前,面对回访的天长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某村“两委”班子成员李某谈起了自己的心理变化。
近年来,天长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通过精准有效施策、创新回访方式、拓展教育延伸,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振干事创业信心。
“每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性质、情节以及个人特点、岗位职责都各不相同,我们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运用不同方式进行回访。”天长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表示,为提升回访精度,天长市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常态化回访教育,循序渐进做好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三个环节,解开受处分人员的心理枷锁。回访前,根据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违纪违法事实、处分类型等特点,因人施策制定回访方案,完善谈话提纲,确保“对症下药”;回访中,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单位评价及同事意见,多角度评价受处分人员表现,特别是受处分后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确保给受处分干部“精准画像”;回访后,加强综合评估及结果运用,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向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比、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增强回访效果,除纪检监察组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沟通外,天长市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与所在党组织联动回访教育模式,及时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情况,采取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重拾干劲;同时常态化开展纪法宣传教育,为党员干部提供纪法咨询、答疑解惑等帮助,增强干部“敢为”信心。
处分干部不是目的,教育回访是方式,激励履职担当才是关键。天长市纪委监委始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通过分级负责、一人一策、评估鉴定等有效措施,让回访教育执行到位、靶向精准、效果突出,做细做实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该市共组织回访教育30人,开展集中座谈420余人次。(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