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用同类事警醒同类人
“看到昔日‘身边人’变成了今天的‘案中人’……特别是他在庭审中痛哭流涕、当庭悔罪的场景,教训惨痛,警示深刻。”近日,天长市一名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参加该市纪委监委组织的走进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时感慨不已。
近年来,天长市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类事警醒同类人,每年以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为切口,强化类案分析,深刻剖析产生原因,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深刻分析和披露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一步步堕落的轨迹,达到查处一类案件,警示教育一个领域的效果。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梳理近十年来查处的具有代表性、针对性的典型案例,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读本,先通过“合并同类”案,再从案件基本情况、案件成因剖析、案件警示启示等方面,综合分析行业性、领域性、地域性问题,直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心路历程、破纪破法轨迹,解剖病灶、找准症结、开具药方,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时围绕家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播放《清风传家远》《一严到底》等正反教育视频,以“类案同析共治”推动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有效贯通,真正达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另外,天长市纪委监委还不断创新廉洁教育形式,组建学习教育“宣讲团”,组织委领导、室(部)负责人或办案人员走上讲台,在案发单位和同类型单位开展宣讲,以鲜活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将违纪违法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及所受惩处情况完整展现给党员干部,实现直达党员干部心灵深处的效果。同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通过廉洁短信分门别类发至党员干部手机上,提醒告诫他们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酒席不能吃等等,达到以案释纪说法的目的。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要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做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天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警醒同类人,持续提升警示教育质效。”(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