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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4 11:4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机关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协调和工作落实。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机关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剖析,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帐可查、务求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和落实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履职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推动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市委巡察成效体现在实打实的整改落实上。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不足。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机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交流研讨,加深理解和把握。

2、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作出工作安排。定期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自查。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扎实。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发言。及时总结机关理论学习开展情况,查找短板,提出改进措施。

4、少数重要事项党组会未研究。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贯彻执行。及时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机关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事项。

5、执行决策打折扣。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6、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汇报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总结机关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7、网络宣传载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加强人大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人大网络宣传载体的运行管理,制定出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

8、针对专题会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党组在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按要求制定会议方案。召开会议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列席,党组班子成员对照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落实“一岗双责”。

9、主体责任压的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召开机关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对机关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风险点梳理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

10、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

整改情况: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市中院,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针对调研不够深入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检视。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1、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机关党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同时,规范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2、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往来账户,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清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长期挂账往来事项进行清理。

13、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重新向市财政局申报该批固定资产,并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财政。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强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巡察整改要求,并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和指导机关各党支部高标准开好组织生活会,扎实做好会前谈心谈话、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等各环节工作。

15、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于2023年底完成了机关各党支部换届,并按要求将换届请示、候选人选票、换届结果报告、机关党委批复等材料归档。

16、未按规定开展相关党建活动。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对照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安排扎实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双星双评”实施方案,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星级党员”评选活动。

17、专职副书记不专职。

整改情况:结合机关党委换届,选调人员,实行专人专职。

18、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同时,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对两名同志进行全面衡量讨论,决定暂不列入入党积极分子。

19、落实“凡提四必”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凡提四必”规定,机关干部在职务职级晋升中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20、试用期满考核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工作,对新提拔和职级晋升的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等工作。

21、干部档案管理散乱无序。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填写档案核查表,并对照反馈的问题补缺补漏。对未装订的干部年度任免审批表及奖励等档案材料,及时进行补充并完成规范装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一以贯之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清单、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措施落实。

(二)坚持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并重。坚持问题导向,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结合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制度的治本效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久,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持续凝聚巡察整改强大合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机关”建设,深入查找分析人大机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常委会高质量履职、改进作风的强大动力,合力巩固风清气正劲足的人大机关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3033701,邮政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15658222@qq.com。

中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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