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融资担保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成立市融资担保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任务落实。集团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以来,累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18次。三是强化整改质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整改以来,累计开展学习60余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进一步剖析思想根源,深入查找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政治自觉。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职能有弱项
1. 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精神不到位
(1)学习上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2023、2024年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本领域本部门的决策部署。二是学习研究《安徽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并结合我市和集团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和“三农”主体发展壮大。
(2)贯彻上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开展研讨交流。二是进一步强化为企服务意识,主动上门对接,通过“五进”金融政策宣讲、“涉企政策集中宣传月”、保后回访等方式,加大担保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扩大担保支持覆盖面。
2. 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有短板
(3)管大局作用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将大额资金调配、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重大事项,纳入党委会前置研究范围。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和资金管理使用。
(4)做决策有时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抵债资产处置方案。目前该资产已处置完成,两笔转让价款已到账。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决心和担当。
(5)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制和回避制度。二是规范议题审批程序,明确议题回避人员,有效防范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三是强化监督,派驻纪检组、监察审计部列席党委会,进一步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和决策流程。
(6)抓整改要求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类审计、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察、审计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整改成效。
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7)党委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分别专题学习、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在年度工作、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章总结。
(8)责任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班子、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结合实际,按年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集团党委联合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9)网络宣传载体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提高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的重视度和认知度。二是通过集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严格“三审三校”流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4. 保前审查有漏洞
(10)对项目的保前调查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全员风险防控、履职担当意识,严实工作作风。二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项目保前审查机制,制定保前调查措施明细表,明确工作任务清单,加大风控审核把关力度。三是全力追偿挽损,已全额收回该笔担保项目全部代偿款项。
(11)尽职调查报告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及操作流程》,制定保前调查措施明细表,明确尽调报告九大要素,提升尽职调查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开展尽调报告“评优评差”活动,以先进促后进,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尽调水平。三是严肃整改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 评审把关不够严
(12)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风险研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评审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评审工作职责,规范评审决策流程,提高评审工作质效。二是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等问题的评委给予岗位调整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三是优化评审机制及流程,派驻纪检组、监察审计部列席评审会议,监督评审过程。
6. 保后监管落实不到位
(13)保后检查内容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保后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保后管理台账,明确保后检查内容,规范保后管理。二是加强制度约束,将保后管理纳入尽职免责责任认定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全员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14)保后检查覆盖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自主审批项目保后计划,按序时进度要求全面加强保后管理,定期编制风险项目关注统计表,对风险项目进行专项保后。目前,线下项目已实现保后全覆盖。
7. 防范风险意识不够强
(15)对担保贷款主体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自主审批担保贷款做到主体资格、申报资料、实地调查“三审查”。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行动,确保贷款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规定。三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压紧压实岗位职责,规范流程。
(16)部分政策性担保业务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联保和分保方式,4笔超限额农担项目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农业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准入农担项目的担保上限并严格监督检查。
(17)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按政策规定计提准备金,对少计提部分,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制定三年补提计划,逐年提升拨备覆盖率。
(18)应收代偿款余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控增量,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合规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流程管控、合规风险识别及应对预案“三清单”,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二是压存量,对存量代偿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追偿清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9)代偿项目责任追究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尽职免责实施细则》,确保代偿项目责任追究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审慎性。二是成立代偿项目尽职免责认定工作组,对代偿项目进行调查评议和责任认定。
8. 抵押抵债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0)抵押物评估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反担保管理办法》,完善抵押物评估工作机制流程,降低评估风险。
(21)抵债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对短期内难以变现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执行制度不够严
1. 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22)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抓得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牵头,按季度梳理排查分管领域工作风险点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实行动态调整,有效防范风险。二是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做到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谈心谈话,派驻纪检组提醒谈话“两个全覆盖”。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2. 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3)日常监督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固定列席重要会议,对担保项目保前评审、保后风险处置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把控项目风险。二是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派驻市担保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制度》《集团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工作会商协同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党支部纪检委员基层日常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职能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监督体系。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3.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4)差旅费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相关费用已全部退回。二是修订完善《市融资担保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健全内控机制。
(25)物资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物资采购审批手续,加强预算管理。二是经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有欠缺
1. 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26)干部选拔任用未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竞聘的组织管理、条件及相关程序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27)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员工处分管理暂行办法》《市融资担保集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干部处分及调整情形,畅通向下渠道。二是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中层干部工作业绩、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对不适宜担任现职人员予以组织调整。
(28)考核评价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融资担保集团中层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规范平时考核工作要求。二是将中层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单项测评内容,纳入年度员工综合考核方案并开展考核测评。
2.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29)抓党建促业务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党支部设置,实现业务与后台条线分设,建强支部战斗堡垒。二是优化干部队伍,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重要部室负责人,发展党员注重向业务骨干倾斜。三是选树身边榜样2名,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30)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解读具体流程,提升各党支部工作水平。
(31)部分学习心得存在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要求其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集团党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及党规党纪分别讲授专题党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全面提升整改实效。将整改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责任再落实、整改措施再深化、整改成效再彰显,确保整改工作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全面强化建章立制。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严格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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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