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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1 09: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2021年至12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滁州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市水利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扛牢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决有力落实整改各项任务,真正做到真抓、真改、实改。

(一)提高认识,领会巡察整改要求

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及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刻反思存在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巡察整改

明确局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同时,指定局机关党委为牵头单位,分工负责有关问题的整改督促,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直面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市水利局党组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专题研究、逐条逐项深刻剖析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编制了《市水利局整改问题清单》,落实了任务、措施,明确了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坚持一件一件落实,一件一件销号。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修改完善《滁州市县级河湖长考核办法》《市水利局党组会议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及《防汛物资管理制度》等22个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切实扎紧制度“篱笆”,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控的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及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南方洪涝灾害防汛救灾工作等3次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制定了《中共滁州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四是市第三水厂二期取水许可证已办理。五是已拟定《滁州市节约用水奖惩办法》。

(2)主动谋划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全力推进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和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二是开展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供水保障工程(原水工程)项目,现已完成可研报告。三是完成关于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的调研报告,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2、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3)河湖长制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河长办2021年1月和3月暗访调查发现凤阳县、琅琊区、来安县等三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二是加强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办解决问题,并将问题解决情况通报到市级河湖长。三是完善层级河湖长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体系,奖优罚劣,激励河湖长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四是对问题较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河湖责任河湖长,视情挂牌督办、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五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针对省河湖长制考核体系逐一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年终考核取得好成绩。

(4)指导督导基层水利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水资源费改税方面: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同税务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水资源费改税相关工作。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一是印发实施方案。2021年印发了《滁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高潮年实施方案》、2022年印发了《滁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年实施方案》,通过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创新管理模式,稳步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二是联合市卫健委、市效能办对各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进行督查。三是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三看三比”活动,积极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目前,我市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水质达标方面:市河长办强化督查、强化调度,落实河湖长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2021年,印发实施《高塘湖专项整治方案》,落实16项整治任务;针对高塘湖、天河湖问题,开展了凤阳县西部四镇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天河综合治理工程;在城西、沙河集水库开展专项行动,完成拆除库中库106个。目前高邮湖、高塘湖、天河湖、沙河集水库水质均达标。

3、党组全面履职不够充分

(5)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党组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二是已完成2022年1-6重大议事议题的执行情况的自查,并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做好党组会会前准备,充分酝酿沟通,避免议而不决的事情发生。

(6)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二是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深化水利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三是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确保隐患查出来并且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7)化解矛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点及其有效路径》。二是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和水行政人员执法知识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能力。

4、机构改革不够扎实。

(8)机构改革方案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增加对具体县(市、区)业务指导督导力度。二是批复调整了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9)机构设置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批复调整了市水利局三定方案,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第四条内设机构设置,将原来综合科(水土保持科)调整为政策法规科,将原农村水利科调整为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并对相应职责做了变更。二是重新设立的企业水利勘测设计院现已正常履职。三是局党组从现有事业单位中选派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人员加强对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派驻工作,解决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10)水政监察支队职能发挥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常态化水行政执法,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防汛保安”“蓝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取用地下水、地下水超采、破坏计量监测设施违法行为。健全水行政专项执法与常态化执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执法监督等机制。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补充新鲜血液,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调处。三是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加强水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合理配备执法装备。

5、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格

(11)2021年以来,党组从未听取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未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抓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会议,听取党组成员汇报履职情况;党组常态化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均有意识形态内容。三是完成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能压紧压实,水利行业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6、主体责任有偏差

(12)责任压的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29 日召开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2022年6月23日再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以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印发市水利局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单实际化;三是每年通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3)“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市水利局谈心谈话制度》,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2022年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及二级机构开展“咬耳扯袖”谈话。三是让“红脸出汗”常态化。

(14)风险排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出台《市水利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二是重新调整局机关人、财、物和纪检监察工作分工。三是女山湖引淮灌溉工程管理处4个项目完成验收。

(15)警示教育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利局开展“党纪一小时”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各直属支部常态化开展了《水利系统违纪违规不作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三是市水利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通报水利系统典型案例。

7、监督责任有短板

(16)主动监督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市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二是明确专人对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

(17)机关纪委作用不够显现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会议精

神,提升纪检人员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制定《滁州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工作岗位职责分工》,明确纪检委员岗位工作职责。三是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季度开展“两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定期抽查。

8、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8)制度制定未结合实际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2022年6月重新修订了《滁州市水利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9)值班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严明法定节假日值(带)班纪律的通知》等值班考勤制度。二是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已退缴财务帐户。三是加强值班制度学习,规范执行应急值班和节假日正常值班相关规定。

9、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2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设定报销凭证投入使用。二是设定市水利局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对局属的九家单位2021年的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及专项情况实施内部审计。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21)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政(国资委)进行低效闲置资产处置清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二是借出的专家评审费已完善报销手续。

(22)防汛物资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建立防汛物资保管台账、出入库调度台账。二是外借柴油机已收回入库。三是及时完善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加强防汛物资管理监督。

10、(23)部分项目招标或询价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学习。二是加强财政规定限额以下零星项目采购审核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1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4)党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滁州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二是更新完善党务公开栏内容。三是及时公开重要内容。

(25)发展党员程序审批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排查。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党组织责任,切实增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6)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批评的针对性,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二是2021年城西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完成了与两个支部书记的提醒谈话。

13、干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27)长期借用事业人员并担任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批复成立“滁州市水利发展保障中心”。二是完善完备手续,规范用人。三是整合事务管理,提效减人。

(28)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选拔干部,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局党组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三是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在党组会议室挂图上墙。四是完成市委组织部对市水利局党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情况的整改工作。

(29)任前公示时间不符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选拔干部,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市直单位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滁组通字[2021]23号)学习。三是设置市水利局优选科级干部、年轻干部人才库,为市水利局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人才保证。

1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30)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自2020年1月份,按取水口计量设施计量足额收取水资源费。

三、狠抓整改落实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市水利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只是阶段性的,有的整改措施落实需要久久为功,标本兼治的任务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真抓、真改、真落实,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思路,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指导督促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觉落实政治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过硬本领。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巩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积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党内监督,突出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积极完善局党组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党性教育,强化规矩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是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以市水利局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重解决工作中“站位不高”和“虚、推、拖、胡”现象以及干部“躺平”等突出问题,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实际成效,为“十四五”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巡察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议事决策、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通报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43243;邮政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75号滁州市水利局2楼211室(邮编:239000);电子邮箱:slj3055510@163.com

中共滁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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