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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09: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2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有力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中心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

(三)从严从实整改。中心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找准解决办法,逐条逐项整改,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控工作机制。

二、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一是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中心党组书记结合实际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发挥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 助力住房民生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题开展交流研讨。三是2022年下半年以来已经结合滁州实际,不断优化和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助力住房民生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履行职责担当有短板

(2)公积金建制扩面乏力。一是已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将经开区和苏滁高新区纳入建制扩面考核,拟从2023年起将经开区和苏滁高新区纳入建制扩面考核。二是全方位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引导非公企业进一步增强建制扩面的主动性,去年以来全市非公企业缴存人数和缴存单位数稳步提高。

(3)专户资金调度不规范。一是严格履行资金调度程序,持续坚持资金调度会议集体研究制度和总会计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签批制度。二是全面科学测算各受托银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调度的精准度,确保资金调度规范有序。

(4)防范骗取套取风险措施不到位。严格执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人,责令其退回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取消其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切实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

3、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制度修订不及时。认真学习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

(6)“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需要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二是对中心1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共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的规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7)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研究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聘用人员录用、考核、工资福利、辞退等,全面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8)招聘补录不规范。一是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时,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履行招录程序。二是在2022年9月招聘工作中,已完善招聘公告,明确了编外工作人员的补录流程,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聘用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的,已严格按照程序和招聘公告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录。

4、惠民金融服务公司运行有欠缺

(9)制度建设有缺失。拟定《滁州市惠民金融服务公司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贷款规范、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惠民公司管理和运行规范。

(10)议事决策较少。严格按照惠民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2022年共召开二次董事会,8月份召开董事会研究了惠民金融服务公司贷款利率,12月份召开董事会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涉及公司的问题,研究下一步整改工作。2023年上半年已经召开一次董事会,总结公司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公司2023年工作。

(11)惠民住房贷款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召开董事会研究制定了提高惠民贷款额度、扩大贷款对象的范围、降低惠民贷款利率等相关具体措施。二是加大了惠民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制惠民贷款指南宣传单页,走进社区、企业面对面宣传惠民贷款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2022年公司贷款发放金额较上年大幅度上升。

5、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短板

(12)重部署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和分支机构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加强舆情会商和研判。

(13)风险排查研判不够。一是2022年召开5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当前的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并记录在专题记录本中。二是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内部目标绩效考核。三是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以及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不足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4)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2022年已制定《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位责任人。三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15)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2022年已经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从岗位廉政风险、工作流程、制度机制三个方面,对全中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建立了排查台账;2023年2月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心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开展全面评价。

(16)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制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廉政谈话方案,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多名同志开展廉政谈话。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并向党总支印发《关于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指出当前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基层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篇。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派驻监督联系人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深化工作协同具体事项落实清单。

7、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7)公务接待不严谨。一是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公务接待报销“四单合一”,陪餐人员实行实名制。二是自2022年起,在中心内部定期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互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18)经费支出不规范。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费、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支出的签批手续,并确保附件资料齐全。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实专业财务人员,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8、作风建设不够实

(19)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是中心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上对相关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对相关党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党建业务培训。二是中心外请相关领导、专家为中心全体党员进行党建和党务知识培训。三是相关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开展了自我批评。四是中心党组及党总支持续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并强化党建品牌的创建。

(20)会议记录不规范。一是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的教育,督查相关人员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已规范主任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议题、讨论过程、决策结果等内容,指定专人记录,确保谁记录、谁签名、谁负责。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方面

9、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2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未发挥。2022年底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2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谋划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

(22)述职评议走过场。2023年初,市中心党总支已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形成评议结果,并报中心党组。

(23)指导联系点工作有不足。一是2022年12月份至2023年1月份,中心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联系的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指导。二是中心外请市直工委的领导、专家为中心全体党员开展党建和党务知识培训。三是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的党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并按季到联系的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

10、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24)机关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一是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2022年9月机关党支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班子已配齐配强。三是今后党支部班子如出现缺额,将及时规范履行增补手续。

(25)党员发展不规范。一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开展党务知识学习,邀请市直工委分管领导对做好党支部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逐个讨论表决,严把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关。三是中心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上对相关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机关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上对相关党员进行了思想教育,相关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26)“三会一课”不规范。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常态化开展党务知识学习,2023年春训班已邀请市直工委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二是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坚决落实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的要求,提高党建活动质量。

11、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格

(27)统筹性不够。一是根据目前中心人员空编数,已向市人社局申报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编人员需求计划,增加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二是2022年中心新任(聘)用3名50岁以下科级干部,科级干部年龄结构有所优化。

(28)执行规定不严格。认真学习研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订完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删除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不符的相关条款。

(29)考察程序不规范。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考察组记录推荐人选时不再要求谈话对象填写《民主推荐科级干部谈话推荐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心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优化服务的动力。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言一行上,奋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毫不松懈持续整改。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同时坚持以巡察整改倒逼改革创新,研究制定科学、惠民、长效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巡察整改质效。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点面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用更多暖心行动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优异的成绩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3035115、3029073;邮政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81号;邮编:239000;电子邮箱:czgjjn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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