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滁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5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市审计局党组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强化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逐条逐项深刻剖析问题性质、产生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整改统筹起来,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提质量,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项,基本整改2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9项。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还有不足
(1)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对新一轮审计全覆盖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并组织抓好实施。二是将上一轮全覆盖未审计的单位纳入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优先组织实施,现已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短(不满两年)的单位将纳入2024年度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2)预算单位审计监督全覆盖有遗漏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再梳理,按照五年全覆盖、突出重点的要求,将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分年度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同时加强对重点二级预算单位延伸。二是将市工商联、市妇联列入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并已完成项目实施。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挂证取酬”专项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开展“挂证取酬”专项整治,通过个人自查、组织抽查、结果公示,对全员持证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个人承诺书》,坚决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杜绝挂证取酬行为。
(4)聘请外审人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滁州市审计局关于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二是加强外聘人员审批流程把关,签订外聘协议、保密承诺书,确保外聘人员参与审计项目程序合规、材料齐全。今年以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事项均提请相关会议研究。
(5)审计发现线索未移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二是制定《滁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移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移交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加强审计发现线索移送事项集体研究讨论,确保移送事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依据明确。2022年,我局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项19件,并及时跟进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3.落实审计监督职能有差距
(6)投资审计转型升级有待进一步加快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严格按照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开展政府投资审计,2023年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5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项目2个。二是密切关注在建项目进展,2023年安排市图书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持续开展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或跟踪审计。三是聚焦行业性投资,2023年安排市直安置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老旧小区改造等行业性专项审计调查。
(7)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摸底调查。以年度内审统计工作为抓手,全面掌握市直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体制、工作开展及成效等情况。截至目前,根据行业特点、资金规模完成市直89家单位摸底调查,分类指导各单位开展内审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推动一类单位建立健全内审制度。二是通过“以审代训”推动内审人员履职水平,今年以来,我局从市直部门单位抽调8名内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三是开展内部审计专项检查,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核查等方式对内审报告质量开展核查工作,推动提高内部审计报告质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8)县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未开展
整改情况:对8个县(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进行整体摸排,主动与县(市、区)党委进行对接。2023年,已将天长、全椒、定远、琅琊4个县(市、区)审计局5名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琅琊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审计。
4.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短板
(9)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工作需要,对局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以及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审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总结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制定《市审计局机关科室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2年度科室、个人年度总结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10)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1次,邀请市委网信办专家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写入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党建工作总结以及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
(11)风险排查研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9月,召开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分析当前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会议,听取党组成员汇报履职情况,党组常态化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成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任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不足,制度执行存在偏差
5.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2)主体责任不清晰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责任清单。制定《市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责任。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研判制度。自2022年开始,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党委)会的通知》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开展一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点查找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闭环整改。
(13)警示教育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教育,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观看廉政教育片,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利用审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3次,收集梳理2015年以来审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剖析,举一反三,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日常监督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2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2022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与审计项目组长、主审进行了廉政约谈。二是将日常监督列入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做细做实对在外审计组的监督,加强分析研判,找准一线审计组的廉政风险,严查“以审谋私”“以审谋吃”和利用审计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6.作风建设不够到位
(15)学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各党支部、各科室切实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材料质量。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体方案和任务清单》《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效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16)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的提示,组织学习公文处理规范文件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制定公文格式规范模板,推动审计干部提升公文规范化意识。三是规范公文的起草、校对、审核、复核、签发等流程,加强公文流转全过程把关控制,保证公文质量。四是加强检查指导,每半年开展1次公文质量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着力推动公文质量不断提高。
7.执行财务制度不够到位
(17)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滁州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实行先申请后接待,坚决做到四单合一,加强相关单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手续真实、完整、一致。
(18)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善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及时完善走访慰问人员花名册,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三是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加强报销手续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销票据填写规范完整。
(19)工会会费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按照规定调整个人会费标准,并足额缴纳。三是严格审核报销手续,规范福利发放,做到附件齐全,支出合理。对附件不齐全的报销发票已补充完整。四是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确保工会经费安全、规范使用。
(20)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情况进行盘点,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补录,保证账实相符。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在固定资产显著位置张贴资产卡片,注明资产名称、取得时间、使用科室和使用人等信息。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欠缺,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能压实
8.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21)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9月,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布置我局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工作,2022年12月,机关党委书记向局党组述职报告工作;2023年2月,召开了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
(2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专项治理,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二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提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三是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16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二督导组到会指导。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和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批评的针对性,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目的。
9.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23)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党建业务作为审计机关综合业务培训重要内容。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2022年发展一名中共党员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审批前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24)“三会一课”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滁州市审计局关于提升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强国复兴有我”“同声颂党恩,喜迎二十大”“党课开讲啦”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3份。建立异地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制度,机关党委指导临时党小组联合当地审计机关共同开展党建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2年以来,先后成立临时党小组5个,开展党建活动7次。将党员干部平时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公务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升党员干部参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七一”期间,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报告。
(25)民主评议党员有缺失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做好新时代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操作程序,完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材料留存,加强评议结果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1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
(26)存在动议程序缺失、执行‘凡提四必’要求不到位、任前公示时间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局党组充分认识动议环节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细化实化动议环节,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把好干部动议的“开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将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等内容纳入“组织考察”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规定,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2022年以来,选拔任用15名科级干部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审计局党组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常态推进,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与审计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抓常抓长,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把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要求贯穿于审计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折不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努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四)持续提升审计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权力运行、民生福祉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强审计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努力以“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高质量审计工作实效,为现代化新滁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3010958;邮政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市审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czsjbgs@126.com。